盛夏的夕陽燦若云霞,投映在二十八樓的玻璃幕墻上,畫下一道道金色的影子。這光影偶爾又變成紅色,像是某個人的笑臉,也像是,初次見面的那條紅裙子。
林立保持半躺的姿勢已經有半個小時了,他在思考問題,準確地說,他在想念鹿魚。
剛到美國的時候,露西還是自己非卿不嫁的女友。青梅竹馬的愛情似乎牢不可破,那是從小學就建立起來的感情。更何況,雙方父母都知根知底。
是從什么時候起,露西變了呢?是自己沉迷于學業忽略了她的感受嗎?從最初的每天膩在一起,到十天半個月都見不到一次。
直到那天,露西生日的前夕,林立準備了近乎鴿子蛋大小的鉆戒準備給她驚喜,卻在扭開公寓的剎那,看到露西不自然的表情,又看到美國人邁克精赤上身躺在床上的樣子。
從那天開始,二人像是約定了一般,再也不聯系。
也是從那天起,林立決定換種方式生活,比如,不再專注于感情,而是投入去工作。
可是鹿魚的出現打破了這種狀態。
最早是覺得這女人好玩,像一只隨時處在戰斗狀態中的金魚。林立承認,工作中的鹿魚很有魅力,可那僅僅是欣賞。
再后來,又見到醉酒的鹿魚。迷迷糊糊,很是可愛。
那一夜的意外,雖然是鹿魚主動,可是不能否認,自己的半推半就起了很大作用。兩人竟然如此合拍,身與心的愉悅,無法言表的感覺。
最重要的,自己擁有的,是鹿魚的第一次。
之后的林立,開始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想念鹿魚,隨時隨地。
“可是這小金魚,竟然不買賬!”林立有點生氣。
“不管怎樣,我一定要追到小金魚。”林立暗自下定決定。
說做就做,林立撥通李明電話,讓他過來一趟。
“李明,你把鹿魚的履歷給我。我要追她。”林立對李明毫不隱瞞。
“老二,你來真的啊?”李明很吃驚。李明雖然是項目營銷總監,但卻是林立大哥林屹的發小,也算是看著林立長大的。
“露西呢?”李明又說。見林立臉陰了下來,李明忙岔開了話題:“我錯了我錯了,原諒老哥。”
見時間已近8點,又想到晚上的約定,林立略微整理了下行裝。第一次表白心跡,總要送個小禮物吧?
忽然想到小金魚記錄會議內容時簽字筆頓了又頓,應該是沒水兒吧?那一兩百錢的施華洛世奇,怎么配得起自己的小金魚。
于是林立從抽屜拿出自己收藏的萬寶龍披頭士墨水筆限量版。就它吧,李明不是說鹿魚很喜歡披頭士嗎?
對,林立也有個嗜好:收集萬寶龍每一款限量版鋼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