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的休整,又是一個新的章節,今天的章節是幾天前的包含的內容,也就是民法中的法人與非法人組織,一個串聯起來的東西。
法人與非法人組織是什么?
說是人,它又不是人,它是由人構成的,所以,它不具備自然人的特點。
這一章,講述了什么是法人,法人有哪些能力,法人怎么成立,怎么變更,等等。
而什么非法人組織呢?反之就是!
首先,什么是法人,書本上的概述很官方,是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己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其實,就是一堆人,組成了法人。
所以,法人的特征就是,法人是組織,也稱為團體,法人擁有獨立的財產,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可以說,法人是人,但不是人。區別于自然人,個體與團體的區別。
而法人的分類?
又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也就是公與私的區別。
又分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不難理解,就是一個人為基礎,一個錢為基礎。
又分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與中間法人,更容易理解了,打個比方,合作社法人。
又分為本國法人與外國法人。
看完后,發現法人的分類還挺多的,但是,這只是民法學上的分類,我不禁汗顏了。
所以,下面竟然還有民法總則對于法人的分類。
我以為會很多,卻沒想到,才三個,似乎比民法學要簡潔很多。
營利,非營利,特別法人。
前兩個不難,后一個難,包含了很多。
有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好長啊!
相當于,從農村到城市,包含基層。
而法人的能力呢?肯定是和自然人不同。
它的成立就是開始,消滅就是結束。
為了區別于自然人,它的定義有三個方面。
性質上的差別,法人畢竟不是真的人,是一堆人。
所以,他是后天,不是先天,先天而成的人,擁有自然人的天然屬性,這叫先天規則,但法人是后天成立,只有后天優勢。
法人的權利能力,會受到法律或行政命令的限制,這是法人在法律上的限制,而它,還有目的事業的限制,法人的成立肯定有目的,所以,只能夠在目的上,不能超出目的,可以理解為,什么行業做什么事,不越出行業。
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主要的,那就是,法人必須是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人代表了機構。
這是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而法人的責任能力?
它必須是法人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還有就是須自行職務行為,打個比方,董事長簽合同,違約了,責任是公司承擔,但是對方來后,董事長一言不合,把別人打了,這是個人行為,公司不是。
法人還有章程,其實,就是一份制定的書面文書,但卻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第三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組織機構。
法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起初,我也以為,法人就是法定代表人,沒想到是錯的。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喉舌,也就是對外發言人。他的一言一行,代表了法人,是章程或捐助人意思決定的,他不能代表自己,而且,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人的機構有四個,權力機構,執行機構,法定代表人,監督機構,相互配合,相互幫助,讓法人活下去。所以,法人是法律上的人,是一個多人組成的一個虛擬的人。真正的人配合,讓這個法人生存下去。
法人并不是自己說是法人就是法人,法人也需要設立,有四個設立,命令主義設立,登記主義設立,強制主義設立,核準主義設立,純粹的字面意思。
而法人成立有條件,必須是依法成立,有獨立的財產,上面也講了,有具體的名稱機關場地。
法人的終止,最后的程序是,解散——清算——注銷——法人終止,也就結束了。
非法人組織,那么就是反之就是非法人組織。
至于非法人組織的類型,第一個,籌備法人;第二個,個人獨資企業;第三個,合伙企業;第四個,社會服務機構。
看完后,我懂了什么是法人,什么是非法人組織。
法人就是形式意義上的假想人,是后天誕生的人,它具備人的一些權利,卻又不具備人的一些自權利。
他可以成立,也可以消滅。
有多個機構,讓這個法人一直發展下去。
他就是一個整體,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整體,巨人。
非法人,就相對就小,相對完整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