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管平時血壓有多高。平時喝酒嗎,能喝多少?”曉晴問。
“平時測高壓140左右,不到150,低壓95到100之間。我們家有血壓電子測量儀,老管天天測著吶。平時不喝酒,我也不知道能喝多少。”
“平時吃降壓藥的嗎?”
“不是天天吃,測壓高時會吃,大多時候不吃。”
“管云現在工作了吧?你們兩口子就一個孩子嗎?”曉晴拉著女人的手問。
“管云考的三支一扶,在鄉政府工作。我和老管種三十畝地,今年還租了出外打工沒人種的人的地,一共是五十畝,都是玉米種子。”
“老管有沒有買保險之類的?”
“就買了新農合,沒有買其他保險。”
“這個是醫療保險吧。”曉晴說:“生活中因飲酒導致死亡或意外傷害的事件以前常發生,現在少見了。悲劇一旦發生,一家之主不在了,家中就缺了頂梁柱;請大家喝灑的和共同喝酒的人都會覺得冤枉,不理解自己為何要承擔責任。你們應該也都知道法院通常情況下會怎么判,就是按照《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在是否擔責上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著重考查是否有因果關系和過錯,并重點掌握其過錯程度。在不能認定雙方有過錯的情況下,慎重使用公平責任。就管云父親的事件,老管雖有高血壓史但他一直都沒事,如果不是因為這個酒場子,他也一如即往地會好好過著,因果關系是有了;關于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的規定,無論宴請組織者是否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不能喝酒,都應承擔責任,只不過“明知”的情況下責任較大。”曉晴看眾人一眼繼續說:“老管直接死亡原因是腦溢血,但至少飲酒是導致死亡的誘因。從過錯責任來看:老管作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于自己高血壓患者喝酒后可能產生行為危險是明知的,多少是合宜的沒有相關證據。老管妻子,在他喝酒時沒能及時阻止,飲酒后認知能力和控制能力降低時,也未盡到一定的注意、照顧、監管保護義務。老陳作為宴請的組織者,因組織宴請飲酒的在先行為,即產生一種在后的對飲酒者的注意、照顧等保護義務。雖然,在飲酒過程中不存在同桌人對老管有勸酒的侵權行為;從飲酒后的行為看當時老管也沒有明顯飲酒不良反映,是和家人一同回家的,但飲酒客觀上導致了老管認知能力、控制能力降低,老管死亡客觀上與飲酒行為有因果關系,共飲人在明知老管有高血壓史平時不飲酒,也不知道多少為適宜情況下,放任老管飲酒,是有一定過錯的。”
“作為主人,客人要喝酒總不能說不讓喝吧,這樣,做主人的禮節上就不周到了。”老陳嘆口氣。
“自己的身體狀況自己最清楚,又沒有人勸他酒,他要少喝,搞點氣氛大家也不能掃他的興吧。再說她老婆也沒能管著他,我們都以為少喝點沒什么問題。”
“是啊,當時老哥們幾個湊一塊了高興,就喝了點酒,誰知道老管回了去都做了些什么。”
“就是呢,我們都種莊稼的,掙錢不容易,誰也不想自己找事。”
大伙說著說著情緒都有點點激動了。
“老管有高血壓但并不高,我國中老年高血壓患病率高達39%,但大家都過得好好地。因此,有高血壓并不必須會腦溢血死亡。喝酒并非一定會導致高血壓病人死亡,有些高血壓病人喝酒引發腦溢血或離世或癱倒,有些則沒有。每個人體質有差異,病情有輕重,不是所有的人都對自己身體狀況完全了解,在座的各位誰能準確預測自己喝多少酒不醉?每次喝酒上頭的量也有不同吧。”曉晴說。她看大家都無聲地搖著頭,就接著說:“那么我們再想想,自己是老管,如果在親戚家看到了幾個老哥們,今年又因為收成好心里高興,平時血壓雖有點高,但也沒什么大事,降壓藥都沒吃的,是不是也覺得少喝點酒會沒問題。會和老哥們幾個把氣氛熱鬧起來?”
“也許會吧。”在座的一位應了聲,她看了看其他沉思著的人們說:“搞氣氛也不一定就要喝酒。老陳知道妹夫有高血壓,可以用飲料代替酒,老管當然是知道妹夫知道他不能飲酒專備的飲料,只會感動不會有異議;在坐的各位在明知他不能飲酒而欲飲時及時制止,或讓他喝如飲料、果啤等替代品,老管也會沒事;在老管覺得頭暈時,家里人及時送往醫院治療,可能老管也還好好地。我們再想想,大家都明知老管有高血壓,他喝酒時各位僅僅是不勸酒而亦,卻沒有阻止其飲酒,或以其他安全飲品代替,難道不是能預見到喝酒可能對老管有危害,但輕信他自己能控制好酒量,不會發生意外?這難道不就是輕信能夠避免危害的過失過錯?現在老管已不在了,我根據法律規定計算出賠償額,你們都是親朋好友,自己商量下承擔責任比例,如果商量不通,我們再寫訴狀立案。”
“溫律師,如果是法院判,會怎么劃分責任?”老陳問。
“訴到法院,法院開庭前也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就開庭審理后依法判決。”曉晴說:“這樣吧,按通常主次責任劃分,老管家承擔主要責任60%,40%在座的各位商量著來,每人還不到10%,你們一起合計合計。”
“哎,好心做成了糊涂事,我妹夫不在了,外甥還沒成家,妹妹一個女人家,又上了歲數,也種不上莊稼;又帶累了老哥們幾個,你們也問了鄉司法所的了吧,心里也有個底,我們早點把事兒了了,也好讓妹夫早點入土為安。”老陳停止了手腳動作,看著在座的各位說。
“我爸不在了,我舅舅是我現在最親的長輩,我聽舅舅地。”管云表了態。
“為什么是六四開而不是三七開?這不是多了一成嗎?”有人提出異議。
“還有人想二八開的吧,有了想二八開的還有一九開的或干脆說沒責就行了。”管云口氣強硬起來。
“還是先讓溫律師把標準計算好了給我們,我們老哥幾個再商量商量。你和你母親先準備后事。”老陳邊看曉晴計算數額邊說。曉晴將賠償項目、標準、依據逐一列清計算后交給管云就謝絕留下吃飯的邀請,匆匆往家趕,不知道一路是否順暢,能是否按時接到寧兒,她給老師打了個電話說萬一放學時她還趕不回來,請老師留一會,她盡量盡快趕到,老師卻告訴她,寧兒的爸爸早早接寧兒回家了,讓她路上注意安全。劉云回來了,但他卻沒打電話告訴自己,大約寧寧沒說清楚她干什么去了,如果去開庭會關機他知道就不會打,開機后有留言她自然會回過去,她看了下手機,卻沒有,心中不免有失落,也許他認為自己和同事一起去的吧,如有危險所里也不會讓她一人去。曉晴平復了下情緒,心情舒暢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