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城的東區有一條略顯陳舊的小街,街道略窄,坑坑洼洼,兩邊小店的墻角邊長滿了青苔,整個街道這兩天被連綿不斷的陰雨打的濕漉漉的,直到今天早上才撞見了陽光。
沿著街道一路走下去,會看到一家落魄的酒館,招牌上寫著‘前世今生’,酒館外面擺著一張老爺椅,椅子上躺著個人。
估摸歲數30出頭,頭發蓬松凌亂,高高立挺的鼻梁上掛著黑墨鏡,上身穿黑色復古襯衫,領口的扣子隨意的解開,若隱若現的鎖骨處有一條銀色的鏈子,下身則是洗的褪色的牛仔褲。
白皙的皮膚在陽光的滋潤下,泛起些許的紅潤,即使墨鏡遮住了他的眼睛,依然能感到這是個相貌極好的男子。
他的懷里抱著一只圓滾滾的肥貓,嘴里悠閑的叼著煙。
“第100年,截止今天為止總共接待了489名客戶,還有11名就功德圓滿了。”
男人自言自語,從口袋里掏出一張皺巴巴的彩票,“在我離開這里之前,能不能讓我中個幾千萬,也過過富人的癮。”
“得了吧你,有這閑工夫買彩票,還不如將給你的酒錢攢下來給我買貓糧。”
肥貓從男人懷里跳起來,不解氣的對著男人的臉一頓亂抓,“爺的口糧都快斷了,做什么春秋大夢。”
“球球,別鬧,我可憐的盛世美顏。”
“爺有名字!爺叫琥珀,”貓爺不屑一腳蹬著男人的頭頂上,落在地上,舔著貓爪,“今年開春到現在一個客人都沒有,你就不擔心嗎?”
“擔心什么?”男人摘下眼鏡,卷起衣角認真的擦試,露出狹長的眼睛,內雙,眼角外揚內扣,是典型的丹鳳眼。
眉角上方有一處小小的疤痕,據說是被貓爺爪傷的。
臉部線條干凈利落,又不失柔和,下顎處有些許的胡渣,有點歲月打磨的痕跡,但并不覺得蒼老,反而很有韻味。
只是他這個人總給人一種慵懶迷糊的感覺,似乎隨時隨刻都在打哈欠,做什么都是一副懶洋洋的模樣。
“沒什么可擔心的,”男人自問自答,重新戴上眼鏡,淺淺的笑容浮上雙頰,“走,爸爸帶你去混飯吃。”
“滾!”
———
所謂的混飯就是帶著球球招搖過市,賣萌裝可憐,街上的居民都很給肥貓面子,果然不出半個小時,肚子就吃滿足了。
癱在地上,享受著男人愛的撫摸。
忽然耳朵動了動,費了老半天的勁兒爬起來,“尊酒,有客人來了,我帶她過來。”
尊酒就是男人的名字。
話落,貓爺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一盞茶的功夫,貓爺已帶著客人來到了酒館的門口,此時的貓爺卻是個可愛的男孩子,銀色的短發,有著一雙大大的杏仁眼。
時長未見到客人的尊酒,比見到親媽還親,頓時露出了標準型的接待笑容。
轉身對屋內喊道,“畫岸,接客。”
一身漢服的漂亮小哥,推開門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