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多分理解的話,那就會少很多爭吵與不快樂。
我很經常用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知道為什么,我很經常把它的意思理解為不要強迫別人去做他/她不愿意的事,大概是糊涂了,按照這樣理解,大概這句話要變成“己所欲,勿施于人”了吧。
我不知道該是一種什么情緒,但清楚的明白,這是被馴服了。但說是馴服,又不那么對,因為已經變成一種習慣,已經妥協了。
做錯事,也許是“做錯事吧”,但有的時候又像是莫須有的罪名,于是,迎來的是指責。其實這是不對的,很經常,我們看到一個片段,但卻不一定是全過程,也不一定就是真相。相同的道理。
榜樣的作用真的很重要,特別是家庭,畢竟生活那么久,影響會很大。如果,在說出第一句話前,能先思考一下,不受情緒左右,那我想,也不會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了吧。太多的不理解,后面也就疏遠了,冷淡了。很多時候,我們會為自己辯解,但后來有太多的不理解,辯解也就無力了,后來也就不去解釋。
關系的冷淡,以及有的“反抗”,其實都在警示著。多分理解,多分理解吧!
請多分理解吧!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我們可以努力讓自己減少過錯,變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