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在家里吃飯,且都是一家人,但畢竟是喬靳言第一次上門,路母還是很重視的做了一桌子的菜。
排骨湯是早就燉著的,其他能準備的也都是在之前就準備好了的,現在真正要做的就只是簡單炒兩個菜就行了。
本來就簡單,再加上有路南棲打下手,很快就做差不多了。
路母還想再炒兩個,被路南棲攔住,有些哭笑不得,“媽,夠了,咱們吃不完,咱家就四個人,怎么能吃的了那么多。”
路母看著桌上的菜,想了想,還是點了點頭,“那行,你去叫你爸和小言吃飯,我再去看看,再炒一個,人小言第一次來,不能怠慢了人家。”
路南棲拗不過,只好點頭說好,“那行,我去叫他們。”
之前路父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了,點了點頭,也沒再說其他的,將書桌上的東西全部放到一邊后,從抽屜里抽出一張宣紙鋪在書桌上。
偏頭問道,“會嗎?”
喬靳言笑著擺擺手,很有自知之明,“路叔叔,我還是給你磨墨吧。”
他自己是什么水平,他很清楚。
就他這一手狗爬字,要真在路父面前班門弄斧的露了出來,說不定好不容易刷的好感,又沒了。
路父也沒怎么強求。
練字,是突如其來的想法。
之前喬靳言拿來的那個硯臺,他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他這人就這點不好,別人得到個寶貝,可能真就好好的給供起來,他卻不同,他就想拿來用用。
就跟之前路南棲送他的毛筆一樣,剛到手,就迫不及待的想試試。
這次也一樣。
學著路父的示范動作,在路父的教授下,喬靳言給路父磨著墨。
以前沒做時,只覺得磨墨很輕松,不就是將墨塊磨碎,加入清水劃開嗎?
但真當他做了,他才知道這里面的要點不是一點半點,也沒有想象之中那么簡單。
包括動作,姿勢,以及力度,其實都是一門學問。
墨太濃了,稠如泥漿,將筆粘在一起,根本寫不了字。
墨太稀了,墨水滲透太快,筆畫就會模糊不清。
總而言之,喬靳言覺得,比起磨墨,他還是更喜歡訓練。
可能他天生就不適合這么文雅的事。
他天生不羈,注定莽夫,卻偏偏愛上了骨子里就文靜淡雅的路南棲。
可真是天意弄人。
路南棲一進門就看到了喬靳言那一臉苦大仇深的樣,稍一思索就知道是因為什么了。
好笑的走進了些,“爸。”
路父將手里的字完成后,才抬起頭,此時路南棲都已經走到他面前了,“爸,吃飯了。”
路父置若未聞,眼神掃了一眼喬靳言,抬手將路南棲叫到邊上,把筆遞給她,往后退了兩步,把位置給讓了出來。
“棲棲,你來試試,讓爸看看,有沒有退步?”
路父這幾年越發喜歡練字了,路南棲長大后,他無事時,就愛練字打發時間,久而久之,這愛好就變成了習慣。
練字可以靜心,還可以怡情,無論心情多么煩躁,只要一摸到毛筆,心就會變得靜下來。
路南棲小的時候,路父路母也曾逼著她練過,不說其他的,至少也不能寫得太過難看吧。
但自從她學醫后,每天做的最多的就是看醫書,要么就是做實驗,根本就沒有時間練字什么的。
路南棲都不敢保證,她還能不能寫的出來。
路南棲看著路父,笑著開口,“爸,寫得不好,你不能罰我。”
路父佯裝怒罵,“寫的不好,就罰你別吃飯了,就在這兒寫,直到寫好為止。”
喬靳言能聽出來,路父是在開玩笑,站在一邊沒搭話。
路南棲認命的接過毛筆,將筆尖沾了些墨,在硯臺邊上點了點。
剛路父寫的時候,喬靳言仔細看了看,路父采用的是五指執筆法,下筆時,一筆一劃自然揮就,且力度較重。
而路南棲和路父的握筆姿勢有些不同,她執筆的手腕枕靠在桌面上,以手腕發力。
路父瞧著,在旁邊解釋,“她這姿勢,叫枕腕,棲棲從小開始練書法的時候,力度不大,寫不了兩個字就手酸,將手腕靠在桌上的話,上手就比較平穩些。”
其實路父不知道,路南棲自從學醫后,手腕的力量已經好多了。
畢竟是外科醫生,拿手術刀的,手術中什么意外都可能發生,一場手術時間也不一定。
一兩個小時算是短的,時間長的,十來個小時也有,久而久之,她已經可以懸腕寫了。
只不過習慣了枕腕,剛剛提筆時自然而然也就這樣了。
路南棲寫的是宋朝詩人柳永所寫《二郎神》一詩的最后一句。
愿天上人間,占的歡娛,年年今夜。
路父看了看,臉上帶著笑,“不錯,雖然有所退步,但還看的過去,算你過關了。”
路南棲嬉笑著將筆放下,“爸,我是俗人,比不了你。”
路父沒好氣的瞅她一眼,揮揮手,“你們先出去吧,我收拾好就來。”
喬靳言一頓,“叔叔,我幫你吧。”
“不用,都出去吧。”路父說完,徑自的收拾起桌上的東西。
路南棲走到喬靳言身邊,挽著他的胳膊將他帶出門。
“路醫生,讓路叔叔一個人收拾,好嗎?”喬靳言還是覺得不太妥當。
路南棲將他推出書房,“不用,真的,我爸老寶貝他那些東西了,每次都是自己收拾,連我都不讓碰。”
每次都是這樣,哪怕路南棲寫完,都是路父去收拾,或者路母去。
她爸老擔心她一不小心碰到他那些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