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間一片混沌,眾修士盤旋在天界之下,天界成了掌門與那魔頭的一片戰場,他們插不上手,只能在下方焦急的東張西望。
只見那天邊突然冒出兩股光芒,在云層之中穿梭,雙方打的不可開交。就在眾人驚嘆之際,那兩道光芒突然分開來,重重跌落在地面上!
‘掌門!’只聽一位弟子驚呼道,眾修士這才看清離他們較近的那個大坑中站起來了一個男子。男子容貌非凡,他緊緊握住劍柄,堪堪支撐著身子站了起來。
這正是突破大成的破天門掌門,名喚云清。
在另一邊,從濃濃煙霧之中走出了一位玄衣男子,他毫發未傷,白發仍然整整齊齊梳在腦后。正是那魔頭孟岱華。
‘能以凡人之軀接下我這十招,還能站起來,屬實不錯。’孟岱華背著手走近云清,一只手捏起對方的下巴,微微一笑,‘待你傷好之后,再來與我尋仇,可好?’
‘不好,’云清拍掉孟岱華的手,死死凝視著對方,突然冷冷一笑,‘孟岱華,你應當沒有想到,我已經派人將你那老巢炸了。我那妻兒應當今夜就能平安歸來——是我對不住她們,我日后定當對她們好些。’
‘我已經猜到了,’不成想對方的反應確是冷靜至極,孟岱華看著云清,笑道,‘我已經將你的妻兒暗中轉移了,所以你的手下應當是無功而返。’
果不其然,就在孟岱華話音剛落之時,云清身后便匆匆趕來了一位弟子,在他耳邊悄悄說了什么。只見云清面色一變,又沖孟岱華道:‘我早就料到你會轉移我的妻兒,所以我已經派人捉住了你的左右護法,現在你身邊的左右護法是我的手下。’
話音未落,孟岱華只聽刀子出鞘,兩把刀子已經架在了他的脖頸處。
只聽孟岱華又冷笑一聲,兩指捏住一把刀,用力一掰,長刀應聲而斷。他緩緩道:‘我已料到你這一手,你派中一半弟子早已被我換了。’
只聽周圍有刀劍出鞘的聲音,然而云清的臉色卻并沒有多少變動,他道:‘孟岱華!’
那魔頭翻手將身邊假左右護法扔在地上,看向云清:‘嗯?’
‘其實——’云清說話間,兩腳之下虎虎生風,他一躍而起,一掌劈下,將孟岱華的左臂硬生生砍了下來。
‘我贏了。’云清站在那里,緩緩將手中鮮血擦去,‘我已經在方才那一掌之中種下毒藥,你活不久了。’
只見那孟岱華一臉不可思議,緩緩向下跪去——
‘你……’孟岱華沒來得及說出口一句話,便斷了氣。”
宋元序面無表情的合上筆記本電腦,面色青白交錯,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該說什么。
這本小說名喚《煙霞志》,某網站的一本修仙小說,這本書不但有爽文元素,作者的文筆好更是加分一項。
先說劇情向,不同于一貫爽文風格,這本書主角云清在開章便是門派掌門,通過倒序來敘述了主角的一生。而反派孟岱華也是擁有超高名氣,甚至超越了女主。
更重要的是,作者性格好啊,有內涵,不想一些剛剛小有名氣就飄起來的作者,是個謙虛有禮的作者,這也是為什么這個作者能在上千萬爽文里脫穎而出的原因。
但是——
《煙霞志》爛尾了。
正如以上一連串“我料到了你料到的我料到的你料到的我料到的”,宋元序就想哭了。
——大哥你這也太草率了吧!
孟岱華這個反派的身世還沒有交代啊!
還有女主呢?她被反派送哪了?
你出來給個回應啊!
就在評論區一片鬼哭狼嚎時,作者終于出來發話了。
【作者】養了一只哈士奇:對不起各位,這個文不可能寫下去了,就讓它這么完結了吧。
【1樓】作者快更文:什么?!不要這樣啊!我追了這么久的文,都有感情了你告訴我爛尾了?
【2樓】踏雪尋春:不要啊作者!我還等著看孟岱華大帥b的故事呢!
【3樓】233:難道大大是覺得我們沒有熱情了?(doge)
【4樓】李華不想寫信啦:大大是不是經歷了什么,結局寫的這么不走心……
【5樓】作者快更文?回復?李華不想寫信啦:他就是不想寫了而已!沒愛了!
【6樓】養了一只哈士奇?回復?作者快更文:哈哈哈。
【7樓】雕:作者快去改一下結局吧,不然你會被刀片埋死的。
【8樓】養了一只哈士奇?回復?雕:不可能了,這輩子都不可能寫這個文了。
【9樓】雕:what?
【10樓】踏雪尋春:what?
【11樓】半世:what?
【12樓】騰×mm:what?
宋元序看著整個評論區被“what”刷屏,差點想去隔壁把作者弄死了。
沒錯,《煙霞志》作者養了一只哈士奇就在他的隔壁,巧不巧?
宋元序猛地把門甩開,朝屋內的人道:“是我逼著你改結局還是你自己來?”
某個蹲在電腦前吃泡面的作者:“……我想靜靜。”
宋元序抱著肩看著電腦前的貨,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你到底怎么回事?”
“不怎么回事。”作者淡淡道,“就是不想寫了。”
“那你有沒有想過讀者的感受?”宋元序差點一口氣沒上來,但是仍然保持心平氣和對作者說道,“你這樣的話,是要掉粉的。”
“掉就掉吧,”某作者大無畏道,“我已經想通了,我不再寫文了,寫文又沒什么意思,還掙不了多少錢……我打算今天下午就去面試工作。”
“你來真的?”宋元序感覺這位作者腦后都要冒金光了,他無奈道,“你真的不寫了?”
已經站起身的某作者終于愣了一下,煩惱道:“不寫就是不寫了,你嫌結局不好。你去改啊!”
宋元序看著某作者把他推到門外,嘭的關上了門,他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被送出來了。
他并不清楚這個筆名叫做養了一只哈士奇的作者是什么身份,有什么朋友,老家在哪里,他只是單純的覺得這個作者文筆好脾氣好。
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這個作者發脾氣。
“是不是有什么煩心事?”宋元序心中有幾分疑惑,他往自己門口走去,可誰知下一秒眼前一黑。
【尊敬的讀者您好,歡迎使用第一代系統,合作愉快。】
——什么?
【應作者與讀者需求,系統已接收指令:修改結局,使之與作品相配。】冰冷的翻譯腔沒有回應宋元序的話,依舊在一字一句,【系統正在匹配身份——匹配成功。】
宋元序飄在黑色的半空中,突然感覺腳下一沉,重重摔在地上。
眼前還是一片白花花的模糊,他晃晃腦袋,眨了眨眼睛,很遺憾的是他并沒有反應過來,仍然快要昏倒的一副模樣。
耳邊又傳來了那個翻譯腔:【系統已自動為您匹配身份,請完成任務,方可返回世界。】
“什么……?”
宋元序往前踉蹌了兩步,然后腳下一滑,又仰躺了下去。
“什么鬼……”
宋元序清楚明白自己這是咋回事——穿書了。
他也不是沒看過這一類的作品,但多是什么出車禍了掉懸崖了快死了才穿的書,他這算什么?走路累死的?真就硬核穿書唄。
但是他穿的是什么書??不會是《煙霞志》吧?
宋元序在地上躺了一會兒才緩了過來,他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衣著,發現竟然是一身白衣束袖,腰間還別著一塊小玉佩。
最為顯眼的就是袖在腰帶上的銀絲鳳凰,他一眼就能認出這是什么了。
這正是《煙霞志》作品中,男主云清的師門煊和宮的標志。
宋元序心中暗喜道:“難道穿成了主角?”
讓他穿成主角,稱霸世界改變結局?
這也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