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偷人,失蹤
沐幺幺與玄帝大婚之際失蹤一夜之事,在皇城不脛而走。
什么跟人私奔……
什么與人茍且……
遭人毀了清白……
寂寞尋歡去了……
各種各樣的版本,五花八門,都能寫成一本書了。
所以當這位囂張跋扈的姬王府大郡主,踏入皇城之時,便受到了萬千人們的注目禮。
百姓們立刻做鳥獸散,他們可沒有忘記,這位大郡主是多么的囂張,皇子皇孫都敢打,更何況他們這些平頭老百姓了。
沐幺幺并不想多事,但耐不住有人偏偏想找事。這不,溫婉的繼母,弱柳扶風般的妹妹抽抽泣泣,一幅好難過的樣子就迎了上來。
“揚兒,告訴母親,是何人欺負了你。母親定要給你討個公道。”柳允嫣帕子按著眼角,似乎很傷心。
“姐姐你莫怕,有父親在,一定找得到欺負你之人。”姬云茜被兩個丫鬟扶著,要倒不倒。
沐幺幺彎起嘴角,這倆人敢明目張膽的這般作為,便是吃準了她被毀了清白。她們那藥倒是真下了血本,即便是她這個二十一世紀天才醫師,那種情況下也解不了。
“母親,妹妹,你們在說什么?我不過是去捉了只狐貍,怎的就被人欺負了?”沐幺幺一臉不解,比演戲,她也不差的。
“追狐貍?開什么玩笑?”
“就是,把人都當傻子呢?”
“也就她能找出這樣的借口。”
“也是呢!她怎么會承認與人茍且?”
“對啊!沒人親眼看到,也沒人指證。”
呵!追狐貍?眼前二人顯然不信,全皇城百姓也不會信。入宮在即,居然去追狐貍?狐貍比后位還重要嗎?
再說了,她身上隱約還能看到一些青紫痕跡,這幅樣子,鬼才信她的清白還在。
“揚兒,母親自然是信你。唉!算了,雖然皇家已經退婚,但是也賞了你很多金銀,也能保你一世無憂了。”
“姐姐,我們知道你受委屈了。放心,我和母親真的相信你。”
兩人一唱一和,充分的讓人相信,她沐幺幺確實已經失了清白。若是不然,玄帝怎會抗了先皇的旨,寧愿大不孝也要就此退婚?
“仗著自己是大郡主,深受姬王爺的喜愛,便如此妄來,不像話。”
“皇上都敢綠,當真是不把皇家放在眼里。”
“姬王爺戰功赫赫,即便皇上再如何丟了顏面,也不能拿她怎樣。”
“而且姬王爺還有一面先皇賜的免死金牌,她自然肆無忌憚。”
“還有啊!宮里的太妃是大郡主的姨母,據說很受皇上敬重。”
這倆人是真的沒腦子還是被嫉妒沖昏了頭?她們這么一鬧,不說自己會怎樣。老百姓嘴里這些話若是傳到玄帝耳中……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異姓王姬景玉本就功高蓋主,玄帝若是再聽到這番話,姬王府可還有好日子過?
沐幺幺擼著小貍的毛發,嘴角噙著笑,沒有讓玄帝和姬王爺親眼看到她與人茍合,也沒有逮到她衣衫不整躺在青樓的花船上。如今這倆人退而求其次,只要證明她并非完璧,她們的計劃也算成功了。
計謀是好計謀,只可惜她可不是那個只會囂張,腦子不會轉彎的原身。嘴角的弧度越來越大,她挑眉看著一臉淚水靠近她的姬云茜。
“主子,應當就是她。皇城之中,昨夜未歸的女子,只她一人。”一黑衣少年拱手。
陰影處,只看得到男子偉岸的身軀。他看著那小臉帶笑的沐幺幺,在她腰間尋了一圈,微微蹙眉。
沐幺幺嘴角含笑,陽光下,巴掌大的小臉好似鍍上了一層白光。笑彎了的眉眼那樣嬌俏可人,小巧挺拔的鼻子,薄柔可耐的小嘴。如此拼湊起來,竟美得不可方物。
一時間,少年竟看直了眼,直到發現周身開始降溫,才趕緊低下頭。
男人這時突然微瞇起雙眼,隨后似有些失望道:“再尋,或許不是皇城中人,查查那艘花船,是何人所租。”
他的聲音低沉渾厚,富有磁性。就像是金屬相撞,聲聲撞在人的心窩里。
“是。”
沐幺幺掩飾不住好心情,看著兩人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似的,這一刻她突然改變主意了。占時放過他們,如此好玩的玩具,得多玩幾次不是?
太早被玩壞,哪有一點一點壞來的有意思?
姬云茜看著沐幺幺白皙的手臂上一點朱砂紅,滿臉的不可置信。臉色驟然蒼白,全無血色。
柳允嫣更是愣在當場,好像丟了魂魄一般。那血紅的一個點,刺痛了她的雙眼。
不!這不可能!那藥可是她花了半輩子的積蓄從南蠻那邊偷偷買來的,她計劃這件事許久,就是為了將沐幺幺打入谷底,永無翻身之日。
如今到底哪里出了錯?沐幺幺定是沒吃那藥,但是藥去了哪里?那個被他們雇來的男人,又怎么會死在滄瀾河中?
兩人現在根本沒法思考,滿城百姓也是啞口無言。傳言果然當不得真,人家用事實證明清白還在。這血紅色的守宮砂做不得假,如此哪還有什么疑問?
“難道真的只是去捉狐貍了?”
“也不是不可能吧?這大郡主一向任性妄為。”
“即便沒失身,失蹤一夜,也不能入宮為后了。”
“真是亂來,因為一只狐貍,斷送了后位。”
“唉!姬王爺有這樣一個女兒,也是倒霉。”
“咱都散了吧。”
百姓們陸陸續續離開,不再圍觀。今日過后,沐幺幺囂張跋扈后又加上一條任性妄為。比起失身,這條根本不痛不癢嘛!皇城之中根本不把這個當回事。
以后的很久大家還都在說,這大郡主有自知之明,她那樣的如何母儀天下?這婚退了當真是好事一件。
大家伙兒都認為,這個不靠譜的大郡主,這次竟是做了件靠譜的事。當然,這些都是后話。
此時的沐幺幺無視“林妹妹”二人組,擼著狐貍向姬王府走去。
古人吶!果然無知。不就是一個擦不掉的紅點嗎?后世的紋身面前,這太不值一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