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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的回歸,讓我們五人小組重新煥發生機,沒有什么比好朋友能一起無憂無慮的為相同的目標奮斗來的更令人愉悅舒暢的了。
圖書館前的那一片小花園,雖說比不上教學樓前的專屬亭臺樓閣流觴曲水,卻同樣有著不一樣的滋味。天冷的時候曬太陽卻是十分愜意舒適的,關鍵人少,適合兩個人來,一對對的小情侶。
策總是說我,又不是兩個人,干嘛非要來這么曖昧的地方。
曖昧什么,青春正當時,陽光明媚日,怎么就不能在小河邊感受的太陽的溫暖和心靈的舒適?
同學們總是習慣性的將這個地方作為情侶約會的最佳之地,就像是操場邊上的那個小樹林一樣,面上是一片小綠地,實則是每個情侶留在慈中書院的痕跡,更是他們學生時期戀愛的信物。
每當關婷婷參加我們的活動的時候,策就不說話了,一直跟在婷婷身后,就像個奴才。
我呢,明目張膽的貼在芮雪身旁,以小徒弟的身份,借著學英語之名,抒發著自己的感悟,一路上還時不時的冒幾句英語。其實芮雪肯定能聽明白,那么直白的表達,她一個學霸能不理解?就像我總是說:小鳥成對,荷花成雙,連凳子都是兩把一組。
芮雪噗嗤的笑著我幼稚,我貪婪的品味著芮雪的熟悉和親切。
那天,十班的林夢燁突然造訪,盯著芮雪宣示著主權,烏拉烏拉說了一頓,無非就是二班的汪明學是她的,芮雪沒有資格跟她爭搶。她那正大光明的樣倒是讓我吃了一驚,我們生活在保守的年代,從小就被父母老師長輩們教育不要早戀,學校里更是像抓犯罪分子一樣,采取高壓態勢。
芮雪明顯不想理會,最好的反駁就是留下一句“我與汪明學無關”,然后該干嘛干嘛,任由夢燁肆意撒潑,累了她自然就會回去。
林夢燁卻只是傾泄了片刻,或許只是發泄一下情緒,看見我們無動于衷自覺無味。
我們都已經自信的認為,小樹林那件事已經過去。可是林夢燁離開后沒十分鐘,我們便遇到了汪明學。
真是冤家路窄,莫大的學校,在沒有林夢燁的情況下,還能在最曖昧的地方遇到帶著四五個男生的汪明學。當真奇特!
我激動的一把將芮雪護在身后,雙眼直盯盯著汪明學,可不能再讓他把芮雪搶走。
芮雪在我背后一手拽著我的衣服,一手扶在我腰上,探出半個頭靜靜觀察著。
“我知道你喜歡岑芮雪。不過你小子膽子很大啊,敢出手打我。不是小爺我怕你,那天你們人多。明天下課,我會來找你好好算算賬的!”
“那你還不是因為怕了?不然也不會今天帶著幾個男的,特意來此地下戰書!若是要決斗,你我兩人即可,何須其他人?”
“你是傻子嗎?”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會赴約?”
“你不赴約試試!”汪明學說完,還特地看了看身后的芮雪,帶著一絲警告的意思,似乎暗示我若不赴約,便要找芮雪的麻煩。
轉身離開之時還說了一句:“離林夢燁遠點,別自找沒趣!”
我們幾個都沒有想到堂堂二班班長,除了學習好之外,居然還有這樣不為人知的一面。
這次輪到芮雪他們反對我的赴約了,就像開學初我們反對松赴約余小強,只有松沒有阻止我。我想這就是男生之間的默契吧,松能理解我現在的心情,此時此刻任何理由我不能作為撤退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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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習上課前,芮雪把我單獨叫了出去,惹得策和松一片噓聲。
我能猜得到芮雪為了什么,自然也想到了臺詞,不說高大上,卻也真情實意。
一個男生為了自己喜歡的女生是絕對不會退縮的,尤其是在另一個競爭對手面前。
路上芮雪跟我,她二班的同學告訴她,汪明學已經約了校外的混混,打算在校門口對付我。
這倒讓我著實始料未及,校內的糾紛再怎么激烈也不會聯系到校外,汪明學看來是氣急敗壞了,非要把外面的人引進來。
芮雪問我:“豐年,你真的不用去理會他。”
可是我哪能因為芮雪的一句話而主動放棄,像是在困難面前,我主動放棄了芮雪一般。越是艱難的時候,越要堅持,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鍋,也沒有撤退可言。
芮雪看著堅定的我,無奈的搖了搖頭,蒙著頭帶著我一路走在走廊上。
興許她內心還有一絲感動吧,畢竟為了她,我想想。
只是沒想到,芮雪直接把我帶到了張嵐的辦公室,這不是將我的小心思直接暴露在張嵐面前嗎?以后還怎么理直氣壯的跟張嵐說話?
我想要強行扭頭離去,芮雪卻用身體擋住我的去路。
一個踉蹌,恰好正面撲在了芮雪身上,鼻尖與鼻尖來了個親密接觸。
我慌亂的整理著神情,腦海中剛剛準備好的說辭突然一掃而空。
張嵐看到我倆在門口磨磨唧唧,一邊理著桌上的資料,一邊叫我們進來。
事到如今,只能硬著頭皮進去。
芮雪將所有的事,重頭到尾描述了一邊,哪怕是哪些存在學生早戀的情況都說的一清二楚,就像是在告訴自己的姐姐,學校里發生的事。
我驚訝的看著芮雪,怎么會如此鎮定,甚至若無其事。
張嵐說了一句:“嗯,事情我都知道了。”
她倆的狀態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聊這些事,倒像是極其熟悉的朋友,些許時日不見,選了一個安靜的咖啡廳,坐下來隨口聊著自己的近況。
“豐年,你先前是怎么答應老師的?”
張嵐對我像是換了一張面孔,嚴肅認真!
我在腦海中匹配著張嵐這句話的源頭,突然回想起來,當初剛入學時三人打群架,松就在張嵐面前立下誓言,絕對不會再打架。
“我那時是在氣憤,張老師,你說一個男生怎么能對女生做出這樣不知廉恥的舉動。再說了,芮雪可是我們班級的寶,我一個同班同學恰好撞上了,怎么能袖手旁觀。”
“老師知道,十七八歲的年齡,對于喜歡這個詞特別敏感,往往為了證明自己喜歡,就會做出一些出格的事。豐年,你是一個品行端正的孩子,老師也看得出來。不過打架是絕對不可取的,校內打架會記過處分,這個難道你忘了?若是校外打架,那就不是記過那么簡單了,或許會牽涉到公安。”
這樣的結果倒是讓我大吃一驚,張嵐沒有打罵,而是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我所有可能的后果,她沒有用大道理勸我退縮。只是告訴我,我們這個年紀,應該要明白自己的行為,明白事情的后果,而不是一味的沖動行事。
或許女生會因為一時的感動而對男生心存傾慕之情,可更多的,只是事后的議論,成為其他人茶前飯后的談資。
張嵐問我對不對,我機械的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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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難道就這樣龜縮認輸。
芮雪總是說,我去赴約了,并不會覺得我勇敢,反而認為我魯莽,不懂得權衡利弊。
這話說的真高深,特別像是父母教育孩子。
其實我也知道,自己只是為了能在芮雪面前逞能,證明自己確實喜歡,就好比隨時買點零食給她,拐彎抹角不惜繞遠路假裝邂逅并說一聲“好巧啊”,再或者趁著每周的放假等一個小時專門堵在門口就為了能與芮雪一同走那200多米的路口,等等這些,功效相同。
能做的,無非就是為了與芮雪更多更久更近的相處。
有時候我在想,人的眼神是不會騙人的,我們作為旁觀者的時候,誰喜歡誰只需要一個眼神就能判斷,可是當事人難道會不知道?
我總是喜歡偷偷的瞄著芮雪,帶著心中滿懷的期待,以一種電波的方式,透過眼神傳播。
芮雪喜歡看著我微笑,甜甜的,純純的,特別青春。
她說:“豐年,我臉上有什么東西嗎?”
“小徒弟,又去小賣部嗎?”
“小徒弟,來打水?”
聽在我耳朵里,別有滋味,就像今天的教誨。
我問她:“為什么這么做?”
“不想看到你再受傷。”
“只要心不受傷,身體就不會受傷。”
“都不能受傷。”
芮雪指了指我的胸口,破有深意。
我說:“如果我一意孤行呢?早知道,汪明學這個家伙可是恐嚇過的!”
芮雪說:“若是你真的去了,我便報警。如今你若是答應我不再打架,我會與松商量,一面請學校調查清楚,一面請松的父親出手相處,把嚴最后一關。”
周到!
只是聽著有些奇怪,為何是通過松的父親把最后一關,芮雪為什么能請動松的父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