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約前313年-前238年),名況,字卿(一說時人相尊而號為卿),兩漢時因避漢宣帝詢名諱稱孫卿。戰國晚期趙國人,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先秦時代百家爭鳴的集大成者。
荀子早年游學于齊國,因學問博大,曾三次擔任當時齊國“稷下學宮”的“祭酒”(學宮之長)。當時稷下學宮的主要思想家田駢已于齊襄王時故去,齊國需補充列大夫的缺額,荀子因此三次出任祭酒一職。后齊國有人詆毀荀子,于是便前往楚國,被春申君任命做了蘭陵(今中國SD省臨沂市)縣令。春申君去世后,荀子被免職,在蘭陵(今中國SD省臨沂市)一直居住,直至去世。
荀子對重新整理儒家典籍有著相當顯著的貢獻,所著《荀子》一書,又名《荀卿子》,集中體現了其學術主張理論思,強調“禮”在社會中的規范作用。“禮”不僅是一個人人生的最高準則,而且也是治理國家的最高準則。
認為人的道德品質是后天形成的,是環境影響和教育的結果,因此更加注重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荀子還是一位杰出的唯物主義思想家,其言“天行有常”,不信鬼神,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和“人定勝天”的命題。對于荀子而言,宇宙存在著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規律,人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
別名:荀況、荀卿、孫卿
字:卿
所處時代:戰國時期趙國
民族族群:華夏族
出生地:趙國
人物生平
世系
《元和姓纂》載“晉有荀林父生庚裔荀況”,而關于春秋時期荀氏的記載見于(桓王)十三年(公元前678年)“晉曲沃滅荀,以其地賜大夫原氏黯,是為荀叔”。《左傳》僖公九年《傳》正有“荀息”亦稱“荀叔”之文,所以原氏黯即為荀息,被封荀國故地以地為姓。
荀氏的傳承為荀息生逝敖,逝敖生荀林父,荀林父曾為晉國中行將,故后裔別為中行氏,林父生荀庚,庚生荀偃,偃生荀吳,吳生荀寅。荀寅在與趙鞅的斗爭失敗后,中行氏族人為了避禍,又紛紛改回荀氏,這就是趙國荀氏的由來。
游學
司馬遷所寫的《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記錄了他的生平。荀(xún)子于五十歲(有學者認為傳抄時誤將十五改為五十)。始來游學于齊國,到襄王時代“最為老師”,“三為祭酒”。后來被逸而適楚,春申君以為蘭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廢,家居蘭陵,韓非、李斯都是他的入室弟子,亦因為他的兩名弟子為法家代表人物,使歷代有部分學者懷疑荀子是否屬于儒家學者,荀子也因其弟子而在中國歷史上受到許多學者猛烈抨擊。
荀子
荀子是第一個使用賦的名稱和用問答體寫賦的人,同屈原一起被稱為“辭賦之祖”。
入秦
他曾入秦,對秦國政治予以肯定,說“秦四世有勝,數也,非幸也”,同時又對秦國重視刑法吏治,輕視仁德士君子的方略不以為然,謂之“縣之以王者之功名,則倜倜然其不及遠矣”。
荀子又到過趙國,與臨武君議兵于趙孝成王面前。最后老死于楚國蘭陵。他曾經傳道授業,戰國末期兩位最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韓非、李斯,漢初政治家、科學家張蒼均為其門下高足。著作集為《荀子》(唐代楊倞為其作注),因為荀子受歷代學者的抨擊,其注者不多。直至清代考據學興盛,注釋校訂者才增加。現代研究荀子的學者也較古代為多,包括清代王先謙,民國時代的梁啟雄(梁啟超胞弟)。清末學者譚嗣同,在他的《仁學》中這樣評價:(中國)二千年來之學,荀學也,皆鄉愿也。晚年的代表作有《勸學》。
所積而致的成圣之道
就道德修習而言,荀子認為最高的要求就是“成圣”。荀子堅持自己的理論,圣人與普通人沒有什么不同。從一個側面表現了戰國末年貴族和平民依血緣形成的原有的界限的消解。荀子還認為圣人與普通人一樣,也只有經過后天的努力,才能夠成就自己。“圣人者,人之所積而致也”。
圣人與一般人,君子與小人,在先天本性上的差別被取消了。但是荀子立論的意圖并不在于從根本上廢棄這種差別,反而要從后天努力的角度凸現這種差別。凸現后天努力修為造就君子、圣人,荀子學說有濃重的知識化、工具化的傾向,荀子講成圣,又希望借圣人的教化,使得社會大眾得以轉變,以至于善。
“明分使群”與古今、禮法之爭
荀子的社會政治思想
荀子希望借助圣人的教化,轉變百姓。但是荀子認為圣人更重要的作用在于他能夠“使天下皆出于治”,這就是儒家的外王學。不過荀子按照自己的知識論重組了這種外王學。
1.“明分使群”的社會(禮義)起源說
以往的儒家學者都曾建筑過自己的外王學,而且大都把這種外王學的正當性訴諸于天道、天命,很少有人能夠從現實社會組織、社會結構的源出處證明自己的外王學。荀子的經驗知識的立場使他得以面對現實,回到現實社會組織、社會結構的源出處。
對比孔孟
荀子的思想偏向于經驗以及人事方面,是從社會脈絡方面出發,重視社會秩序,反對神秘主義的思想,重視人為的努力。孔子中心思想為“仁”,孟子中心思想為“義”,荀子繼二人后提出“禮”、“法”,重視社會上人們行為的規范。以孔子為圣人,但反對孟子和子思為首的“思孟學派”哲學思想,認為子弓與自己才是繼承孔子思想的學者。
與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則具有更多的現實主義傾向。他在重視禮義道德教育的同時,也強調了政法制度的懲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