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修一成不能評價這件事。
李竹的行為自然是錯誤的,毋庸置疑的錯誤。
在法治社會,無論是多么義正言辭,多么理直氣壯,私人報復都是不被允許的。
這一點,作為警校出身的法學生,修一成已經不再需要跟自己強調。
盡管這個事件并不能求助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