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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對話古今:從采訪炎黃開始

第四十二章:大明有嚴律,書名《大誥》

若說“空印案”只是明太祖對于官員貪污腐敗的行為所表達出來的一個態度。

那接下來發生的“郭桓案”...

就徹底展現出了明太祖反貪的決心!

在后人的眼中。

只道聽途說明太祖朱元璋為了鞏固霸權,斬盡開國功臣...

卻沒人去深思。

明太祖這么做。

難道除了為后人鋪路之外,當真沒有其他的原因?!

...

林夏三言兩語的功夫,直接就將眾人心里那根深蒂固的觀念給撬出了一絲縫隙。

接著。

沒再去補充“空印案”的收場,林夏轉而又為屏幕前的觀眾們說起了“郭恒案”的始末。

...

“洪武十八年。”

...

“御史余敏、丁延舉告發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污。”

“明太祖聞訊,立即派人徹查此案。”

“隨后...”

“明太祖將涉事官員全部斬首!”

...

事實上。

明太祖朱元璋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維系國家的穩定,制訂了嚴厲典章制度來管控官員,整頓吏治。

換句話說。

明太祖用了近乎苛刻的刑罰,以此來規范官員們的行為。

同時。

為了達到有效的監督。

直屬于皇權的“東廠”“錦衣衛”應運而生。

如此一來。

明太祖對官員的控制不僅有書面條文的約束,而且還上升到了有實體密切的監控機構。

如此舉動。

眼光不可謂不超遠。

然而。

官員位于君的嚴密控制之下,艱難喘息生存。從表象來看,這種重典治吏的手段是對臣子人性的壓迫,極不可取。

但...

歷史的復雜真的允許我們對一個朝代的舉措一言蔽之嗎?

林夏之所以認明太祖為“明君”。

就是要接著這個機會問問無數華夏后人。

暴君的評判標準。

難道只能以殺人多寡來衡量?!

...

“唐律疏議中有這樣的記載...”

“人為稱首。莫不憑黎元而樹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識沈愆戾,大則亂其區宇,小則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則未之前聞。”

“故曰。”

“以刑止刑,以殺止殺!”

...

“由此可見。”

“早在唐代之期,就已經有法典出現來約定社會規則了。”

“它們維護了社會的秩序,規范了百姓的行為,可從另一方面上來說,刑罰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唐律約束了百姓的同時,律法同樣也制約著官員的種種行為。律法之下,官吏們便不可能具有濫殺無辜,為所欲為的權力。”

“而后人評議明太祖種種暴行。”

“吾以為...”

“明太祖不過是將法律對官員的制約作用發展到了極致而已。”

...

林夏以“唐律”為引。

循循漸進的鋪墊出大明律對當代社會以及后世的深遠影響。

如此一來。

直播間里,剛才還信誓旦旦的史學大佬們全都開始動搖了!

不錯!

明太祖雖采用了極為嚴苛的刑罰來治吏,但其中又不乏科學性所在。

鑒于明朝的社會背景。

法律的嚴格程度自然也要受到一定的影響。

...

明朝初期。

官員大肆貪墨,腐敗成風。

其中最為著名的。

便是兵部侍郎“王志勾”捕逃軍等事。

受贓二十萬(貫)!

此事的真相倒也簡單。

兵部侍郎王志憑借自己的職務之便,在追捕逃兵或處理軍務的過程中貪贓枉法,連一國之本的兵部都貪婪成性...

可見!

大明官吏的貪污風氣已經嚴重到了何種地步?

...

說到這。

林夏稍微遲疑了片刻,像是在顧慮著什么。

但很快。

猶豫的神色從林夏的臉上一閃而逝,繼續自顧自地說道。

...

“試問。”

“可有人曾想過,官員如此腐敗,那這財從何而斂?!就只是達官顯貴嗎?!”

...

“我看未必!”

...

“歸根結底,他們腐敗的資本還是來源于百姓!”

...

“對民眾的欺壓;剝削百姓已經是貪官污吏們心照不宣的默契,而無辜百姓被剝削的沒有生存的成本。”

...

“民脂民膏?!”

“依我看。”

“說是民血民肉也不為過!”

...

林夏這番“打抱不平”的話說出來,直播間里的人頓時全都沉默了。

是啊!

官員貪污成風,腐敗成性。

聽起來倒是輕巧,可隱藏在事情背后的東西呢?!

說了一大通話。

讓屏幕前的無數觀眾知曉了大明官場的黑暗程度之后,林夏再次回歸主題,跟眾人詳解起了“郭恒案”。

...

“郭恒案后。”

“明太祖還特意編寫了《大誥》一書,在書中,詳細地列舉了郭桓貪污的方式和數量。”

...

“產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糧,合上倉四百五十萬石。”

...

“其郭桓等止收陸拾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以當時折算,可抵二百萬石,余有—百九十萬未曾上倉。”

...

“郭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鈔五十萬貫,致使府縣官黃文等,通同刁頑人吏沈原等作弊,各分入已。”

...

如此膽大包天的貪贓枉法行徑,叫明太祖如何能忍?!

斬首?!

斬一萬次都不虧!

...

除此之外;大誥·諭官無作非為第四十三篇提到過。

...

“諸衙門官到任,朕嘗開諭,無作非為......”

...

“去后曾幾人依朕所諭?”

...

“到任之際,掌錢谷者盜錢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朕嘗聞,諭之際,甚是明白,往往不依朕言,反自取禍!”

...

簡而言之。

這些話的大致意思便是,明太祖未嘗不是沒有告誡過那些官員。

可最后呢?

不過只是化為耳旁風罷了。

既然如此。

那明太祖又何必再浪費口舌?!

也正是因此。

在重典治吏方面,明太祖比“以刑殺為威”的始皇帝還要猛上不少。

當然。

兩人的下場倒也出奇的相似,皆是被不明所以的后人冠以了“暴君”之稱。

至于《大誥》一書。

一代絕仙 · 作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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