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那天,南知意在永和大王吃的炒飯。
是很認真地吃,一粒一粒都難以下咽。
她選擇在這家店吃,是因為這里出飯很快,在南都這個魔鬼城市,她連吃飯的時候都少得可憐。
而且這家飯很便宜,十塊錢一份。至少在南都這個繁華中心區是便宜的。
事實證明,盡管后來再也沒有踏進永和大王,但是她永遠記得那個地方的布置和飯菜的味道,甚至是每一個身影。
那頓飯很咸,她那天眼睛很紅腫。嘴巴也因為哭泣而過敏,腫了起來。
三年了,她還是無法再去吃一份永和炒飯。直到她又遇見了一個人,那個人在餐館里坐著,吃著那份炒飯。
她一瞬間驚愕在原地,發型…眼睛…鼻子…嘴巴…手指…和前男友如出一轍,她甚至隔著窗玻璃輕輕喊出了某個名字。
玻璃窗里的男孩回過頭,陽光下看著南知意,淺淺笑了一下。南知意知道這不是那個人,但是連笑起來的梨渦也一模一樣,她慌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