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
唐沁腹誹了句,也不好再繞開車走,怪奇怪的。
某位觀察力很強的實習生立刻將副駕駛的車門打開,邀請他的唐律師上車。關門的時候,秦燼瞄了眼坐在位置上微抿唇的唐沁,手指蹭了蹭鼻尖遮住了他的笑意。
……
“再上一個花田冰粉。”秦燼對服務員道,對上唐沁不解的眼神,他解釋:“給唐律熄火?!?/p>
唐沁懂了,聲音溫和:“沒事。我理解那位母親,所以沒有放在心上。”她看到秦燼眼里的關心,彎起眼眸嘴角揚起弧度笑了下。
這一笑不要緊,倒是讓對面的秦燼感受到了燥熱,有羞紅在他臉上蔓延,惹得唐沁別開臉彎起了唇。
過了會兒,秦燼很坦然道:“沒辦法唐律,我總是容易被你迷到。”
這話一出,唐沁克制住笑意,正好侍者來上餐,兩人一起拿起餐具吃飯。
整個過程中誰也沒有說話,秦燼注意到唐沁吃飯很快,但儀態得體讓人看得很舒適。
“唐律接下來去哪里?”
已經是被人接過來了,也就不推辭了,唐沁回秦燼:“去法院,下午兩點還要繼續審。”
“我可以去嗎?”
唐沁邊穿外套邊回答:“你可以旁聽。方奈只委托了我一個辯護人?!?/p>
兩個人進入法院是一點五十,中午兩點鐘,庭審繼續。
兩名法警站在方澄身后,方澄頭發長長了些遮住了眉眼,幾乎看不清他的表情。
秦燼坐在旁聽席左右掃了眼,視線自然地看向唐沁。
女人穿著正裝,襯衫衣袖彎起,手指快速地翻閱著資料,神色凝重幾乎一目十行地再次看了遍。
控方繼續主張方澄故意傷害且有致人重傷的加重情節。控方在控訴完后不屑地看了眼唐沁。一般能被認為犯罪嫌疑人的,必是警方掌握了一定證據,否則警方是不會向他們遞送案卷來進行控訴。一個律師難道還會犯罪偵查不成,竟然主張無罪辯護!
唐沁聽完后淡定地反駁:“證據第二頁書證內容顯示:趙子維身上的血跡檢驗結果沒有任何關于方澄的;第七頁書證內容顯示方澄所買的刀為砍刀,受害人趙子維被捅的傷口經鑒定為短刀;”
“第十三頁電子數據顯示:方澄在凌晨三點二十一分經過趙子維小區所在大街,在晚上三點四十分出現在街頭另一邊,期間共十九鐘,趙子維與方澄同性同齡,我方不認為他能在十九分鐘作案?!?/p>
控方聞言道:“但趙子維不止受了捅傷,還有腰部的砍傷。同時在方澄手上持有武器的情況下,十九分鐘是可以作案的。另外血跡與方澄無關,但證據顯示趙子維衣服背部有方澄的腳印。此外,還有人證張磊可以作證曾在凌晨三十分見到方澄出現在趙子維小區門口。法官大人,我方請求傳張磊出庭?!?/p>
“傳張磊出庭?!狈ü僮谙簧系?,眼神也落在唐沁身上。
五分鐘后,張磊出庭。
男人看起來有三十歲左右,背卻早已駝了,他留著兩撮小胡須,緊張地向法官問了聲好,就開始了自己的回憶:
“出事的那天我睡不著,就想去打兩圈麻將,剛到鼎盛小區門口準備進去,就聽到摩托的鳴笛聲,我閃了下。車上下來兩個小伙子,其中一個一下車就把另一個瞪了一腳,又掏出刀哐哐捅了幾下,我嚇得呀趕緊躲在綠化帶后面,等摩托再走了我才敢走,腿軟的都不敢回頭看只想回家。第二天就聽說子維那孩子被人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