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遠取得會元那日,當朝宰相、太子太傅韓明找到他,欲將女兒許配給他,并保他入一甲。韓家的富貴是一回事,關鍵是將來的仕途……林修遠沒怎么猶豫,直接應下這門親事。另一方面,青梅抓馬、嬌媚的未婚妻他也舍不得。他知諾兒不似外表那般柔軟,韓家婚約一旦傳出,諾兒必定離去。
思前想后,他想了個法子,人必須先回家才行。于是,會試之后,林修遠便折回家中。并于返京前一日晚,去尋余語諾話別。
當時,余語諾明知天色有點晚,但以為情郎只是心里沒譜,便同他閑聊起來,以助他安心。好似喝了茶水后,自己的意識便不清了。待她醒來時,已是第二天清晨。劇痛的下身、蠶絲被裸著的身子,還有旁邊同樣光著的林修遠,意味著昨夜發生何事!
余語諾顧不得哭,無比憤怒地吼道:“遠哥哥,為什么!未曾婚嫁不說,諾兒還在孝期!”
“諾兒,對不起!我不這么做,你知道親事后肯定會離開我的!”林修遠連忙解釋。
淚水侵入眼簾,余語諾含恨道:“親事?什么親事?”
林修遠不敢直視她的眸子,別過臉,羞愧地低下頭,小聲道:“韓太傅欲將女兒許配與我,只能委屈你做小。但你放心,我肯定會對你好的,我心中只有你。”
余語諾霎時腦袋轟鳴,心痛,淚水忍不住的流下,自從父親去世后,自己將來的依靠,眼前這個男子就這么對待自己。毀掉“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的諾言不說,還使用卑鄙手段得她身子。牙齒緊咬,痛極怒極反樂,說道:“好,是我識人不清,怨不得別人!你林修遠同樣未必看的準!”
林修遠仍不住的道歉,安慰。待天亮后,出發去了京城。他前腳赴京殿試,余語諾跟著就攜奶娘余媽媽和丫鬟碧玉,與鎮遠鏢局的大小姐田小碟,一同到了湘南玉溪。
田小碟的事,也不光彩。她人生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押鏢途中,因走錯路線,在西北路上崇文山下被土匪所截,關鍵時刻被一群少年所救,領頭人是京城某權貴之子--楊泗睿。楊泗睿好人做到底,一路將田小蝶送回湘南,并向田父提親。
田老爺子深知女兒性格,定然無法在高門里生存不說,楊家只怕也不同意女兒入門,遂不允。結果,田小蝶二人鋌而走險,私奔去了京城。抵達京城后,楊父不同意小蝶為正室,楊泗睿與楊父爭吵數次,又有繼母煽風點火,楊父一怒之下,將楊泗睿逐出家門。
田小蝶夫婦在三合鎮落腳兩年后,楊泗睿忽然染病,無錢醫治。因楊泗睿不肯求助楊家,小蝶只得向遠在湘南的父親求救。田老爺子趕到時,楊泗睿已在兒子兩歲生辰之日身亡。匆忙間,田老爺子租下余家東鄰居的小宅子,以備女兒在三合鎮為女婿守靈。田小蝶卻只肯住在夫妻倆的小房子中,田老爺無奈,只好答應。二人約定,七七之后,田小蝶將隨老父歸家。
余語諾乳母余媽媽,打聽到田老爺子是個走鏢的,立刻和余母登門求救。那日見余氏的,正是田小蝶。田小蝶性格隨父,得知事情經過后,一邊罵著欺負余氏的男人,一邊讓田父準備第二日離開事宜。二人就這么回到了湘南。
所以,余含柔不僅是私生女,楊允之的身世也算不得正經的。
余母的做法,余含柔絕對認同的。她估計,要是自己要會頂著流言,而不愿意于高門大戶的小姐共侍一夫。關鍵是,還是個妾啊,那不擺明找罪受嗎?此外,她比較佩服田小蝶的勇氣、羨慕她的運氣--竟然敢私奔!古往今來,這么做的人,有幾個結果是好的?那個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算是最好的結局了吧,可是司馬那家伙中途也掉過鏈子。
好在,楊家伯伯沒了。大概,愛情只有到了這里才感人。但是,總免不了些許嗟嘆。余含柔已經知道了七七八八,便裝作不懂、且無趣的樣子,問道:“娘,那我們家的錢哪來的?真是田家的嘛?”
余語諾道:“當然不是!你不知道,你外祖母很是能干。她在的時候,余家有鋪子鋪子,田地三百畝。隨著你外祖父科考,陸續賣了些地,鋪子到是都留著。娘十歲的時候,你外祖母過世了。你外祖父幡然醒悟,如果自己去操心養家的事,外祖母就不會那么早就走了。因娘還小,你外祖父只好努力活著。可惜,你外祖父卻不擅經營,不過半年,家里鋪子賠的只剩一個,就這一個還是因為那間鋪子的掌柜的是余成。”
小柔插言:“就是余掌柜嗎?”余媽媽的當家的,就是余成。
余母笑應,并道:“娘看不過,就建議你外祖父開個小書院,育人子弟。不為賺錢,就為了你外祖父有事可做,鋪子由我來管。起初難了些,經營了兩年才略有起色。娘來湘南后,托人把鋪子都處理了,折了本錢在這開的鋪子。收益還不錯,咱們娘倆這幾年的嚼頭,都是出自那里。”
余含柔多問了幾句,知道她娘開的是布莊,名為余裳閣,同時賣著成衣。余母繡工極其出色,她做的衣裳樣式新穎,因此價格頗高,賺的主要也是這個錢。余裳閣的經營模式,大概就是她娘親是服裝設計師,余媽媽服務于女客戶,其他由余成余掌柜打理。
趁此機會,余含柔問了個徹底,把外祖那邊的親戚也問了。可惜,余母也沒見到。小柔內心輕嘆,怪不得她娘無良爹爹欺負呢,沒個親人依靠啊!但是想到田家這種在人家刀口上撒鹽的親戚,不如沒有。
“娘,蝶姨,既然這里人不喜歡我們,我們搬出去自己住,不好嗎?我們到是無所謂,只是允之哥哥是必須出門的,總讓人這么說著,怪不得他不愛笑呢。”
這話說的田小蝶十分難過。她也想走,但是顧及老父,只好惆悵道:“我和允之先在這住幾年再說。”
余母則義憤填膺道:“娘還不可以立女戶!大恒的律令是,年滿二十至二十五的女子,沒有夫君的,不管是死了夫君還是怎的,都將由官府強行婚配!有兒子的除外,你是個姑娘,所以娘現在不能去立女戶。”
這是為啥?鼓勵生育的一種?除了不愿意生的,還有生不出來的?
余含柔猜測不著,但法律就那么規定了。她默默算著,親娘今年二十有二,生日是六月,她們還得寄住兩年多才能出去啊。不知道,那個法子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