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眾人看向沈云的表情都微微有了些變化,李振和王宏才自不用說,那是佩服的五體投地。葉梓萱等三個女生也都是一臉的崇拜,在她們看來,沈云剛才得動作確實非常瀟灑帥氣。
莊麗眼神中卻有著絲絲恐懼,其實這也很正常。以前沈云雖然也在眾人面前展示過暴力的一面,比如在學校后山山頂毆打混混,又比如在KTV包間里單挑幾個挑事的家伙,這些都表現出了沈云非同一般的戰斗力。
可是那幾次都只是拳腳相加,看起來最多鼻青臉腫。可是這次情況卻不是這么回事,沈云干凈利落的用匕首直插對方心窩,全都是一刀斃命的打法。盡管這兩個對手是狼而不是人,但視覺的震撼卻還是有的。
沈云卻沒有理會別人的看法,他剛才之所以如此干脆的將這兩頭狼殺掉,確實是不得已而為之,其緣由便來自于懷中的小白。
在之前聽到那聲狼嚎時,沈云就猜測過這條小狗可能是一頭幼狼,但那時候只是猜測,他還不敢肯定。可是當這兩頭狼靠近的時候,他就基本上肯定了這一想法。
很顯然,包括昨晚的事情,全都是有人在后面策劃的。那人見一計不成,便又想出了這一個狠招,或許他們正好看到了餓狼產下的幼崽,便計上心來,將這小家伙給弄走了。然后將幼狼放在沈云等人前進的必經之路上。
以這幼狼的可愛程度,葉梓萱等幾個女生必然難以抵擋它的**,只要他們將幼狼帶在身邊,計策就算成功了。
狼的嗅覺非常的靈敏,所以幼狼一路過來的氣息必然能夠引導這兩頭狼找到沈云等人。
對方可能對這臥龍溝的地形比較熟悉,知道前面全都是狹窄小路,兩側全是密林。這種環境非常適合狼的偷襲。
結果確實完全按照對方的預料進行著,可是他們卻低估了沈云的戰斗力。在面對兩頭狼襲擊的情況下,沈云幾乎沒有花費多大手腳就徹底將麻煩給解決了。
沈云忽然說道:“我先去洗一下手,這兩頭狼你們看怎么解決吧?”
說完,沈云便朝著溪邊走去,李振等人看著地上的兩頭狼尸,卻傻了眼。
究竟是找地方埋了呢?還是烤來吃了?
狼雖然不是保護動物,但畢竟也是一種野生動物,而且現在國內狼數量也不多了。大家都是學生,剛才沈云手起刀落的擊殺這兩頭狼,眾人覺得也很正常,那畢竟是自衛。可若是吃這類野生動物,他們內心還是比較排斥的。
現在他們的意見就分成了兩派,李振和王宏才主張弄兩條狼腿烤來吃了,剩下的就找地方埋掉。可女生則主張不吃狼肉,直接將其埋了。
沈云洗了手之后,返回到路上,說道:“還是將它們給埋了吧,我們雖然帶了不少的食物,但是調味料卻很少。煮面或許還可以,但要烤狼肉,恐怕就不行了,估計弄出來也不好吃。”
李振二人一聽,還真是這么回事,據說野味都有一股巨大的膻味,若是處理不好,確實無法下咽。
沈云帶了一柄工兵鏟,他自己親自操刀,在樹林中挖了一個大坑,將這兩頭狼一起埋了進去。
其實只有沈云自己才知道,他之所以選擇不吃狼肉,不是因為擔心不好吃,而是懷里的小白。
剛才在洗手的時候,這小家伙醒了過來,沒想到這家伙竟然非常有靈性,就算醒了,也一直膩在沈云懷里。讓沈云生出了以后就將它養著的想法,畢竟現在看起來,這小家伙確實非常可愛。
沈云現在幾乎肯定這小白便是剛才那兩頭狼的后代,既然決定養著對方的孩子,自然就不能吃了對方的“父母”,不然以后看著小白豈不是非常的愧疚?
只是這想法沈云卻不會說出來,甚至連小白是狼這一事實他也打算隱瞞下去,畢竟在都市中養著一頭狼,這多少有些聳人聽聞。
將掩埋這兩頭狼的時候,李振二人也在一旁幫忙。
王宏才輕聲低估道:“老云,這件事情我怎么覺得有些詭異呢?這臥龍溝里有狼確實沒錯,但都是在深山之中啊,可這次這些狼就像是與我們耗上了一般。短短一天時間就出現了兩次,我總覺得有些不正常。”
沈云翻了個白眼,說道:“你現在才知道不正常啊!”
“這么說你早就發現了?”王宏才瞬間一愣,“你說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沈云點了點頭,說道:“我們幾個小心點就是了,別將這事兒給那幾個女生說,不然她們又得提心吊膽了。”
李振似乎還有些不相信,說道:“沒你們說的那么玄乎吧?我怎么感覺這些狼只是巧合才過來的呢?說不定剛才被你殺掉的那兩頭狼就是昨天晚上的呢,它們昨晚沒在我們手上討到好處,今天才專門跑來偷襲。”
沈云瞪了他一眼,說道:“就你那粗大的神經,能發現情況不妙才是怪事了。”
李振嘿嘿一笑,也就沒再說什么,不管沈云和王宏才的猜測到底是否正確,小心點總是沒錯的。
傍晚時分,沈云等人差不多已經將臥龍溝走了大半,眾人手機上的照片也多出了不少。至于祁雨拿著的那臺單反相機,內存也早已經耗盡。
原本沈云幾人還想走到臥龍溝最深處去看看,但現在也不得不打消了這個想法,因為明天就是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必須得趕回去。
所以他們決定就在附近找一處扎營的地方休息一晚上,第二天便開始返程。
晚上的守夜還是由沈云完成,他進行魘者修煉本就處于半睡半醒狀態,就算這樣坐上一夜,第二天還是同樣精神抖擻。
上半夜的時間被沈云完全拿來修煉了,由于有人守著,不論男女都非常安心,很快就睡著了,倒也免去了沈云很多麻煩。
到凌晨兩三點的時候,沈云起身走到一旁準備小解。可剛走出不到三十米,他便看到兩個人從樹林中走了出來。如果僅僅是兩個人也就算了,關鍵是這兩人手中的物品,讓他心中震顫。看來自己一直都太輕敵了。
他們手中拿著的是槍,手槍。
沈云不知道這槍是真的還是假的,不過他卻不敢輕易冒險。
這兩人其中有一個是沈云認識的,而且還被他胖揍了一頓,這人就是江泳。對方的名字還是他在刑警隊的時候問到的。
只不過現在看來,他當初的懷疑并沒有錯,這江泳果然不是普通混混那么簡單。
誰見過普通混混拿著手槍威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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