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絢時利用衡真收集的證據,那就是柳南風和張月蘭的對話,對話內容可以證明當年是他們不要這個孩子的。她向法院重新申請審理,法
官面對這樣一份手機錄音很奇怪,他們不予支持。因為法律并沒有規定可以用錄音作證據,黎絢時才想到這是七十年代,新的信息技術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