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古鎮,微風襲來,叮叮當當,一陣風鈴聲。
古鎮泛濫,每個城市都有一個古鎮,實在沒有的話,一條類似古鎮的仿古商業街要總有的,不然都不好意思跟別的城市打招呼。
微風送來夏日的氣味:微腥略臭的城市河溝味,腐敗難聞的路邊小吃攤味,酸澀惡臭的隔夜酒吧味。
只剩清脆的風鈴聲能讓人感到一絲絲清新愜意。
好久沒看到風鈴,聽到它的叮當。那是她上學那個年代的流行之物了。那時的學校,旁邊流行禮品店,禮品店流行賣風鈴,有塑料的、陶瓷的、木頭的。走進店里,手癢撥弄,風鈴叮叮當當,稀里嘩啦,自己覺得好聽好玩兒,老板心中喜憂雜陳。
十多歲,青春美好,情竇初開。她用自己的零花錢(不是存了很久的,不需要存)買了一個風鈴,恍惚記得是陶瓷的,頂上似乎是幾只小鳥,聲音可能很清脆。紅著臉、靦腆地,她把包裝精美的風鈴挪動到心儀之人的面前,慶祝他來到這個世界十多年。本來心理很想順便告白一番,但那個時代并不流行直白,加上自己已經語無倫次,所以飛速離開成了最優選項。
之后……就沒有之后了。
只聽說,那人拿到風鈴后擺弄了一陣,就手賤地不小心把風鈴弄壞了。整件事就如那個風鈴一般,消失在垃圾桶,無影無蹤。兩個人也像失憶一樣,仿佛什么事都沒發生過,從此走上各自的人生路,進入兩個不同的平行空間。(不是說女追男隔層紗嗎?她遇到的難道是防盜紗窗?)
時空是可以彎曲的,兩個平行空間也可能出現交集。
好多年后,他們不期而遇——她和他的男友,他和她的女友。目光剛剛相對,他們即認出了彼此。他的心里如何,她不清楚。但她自己感受到了短暫的猛烈的心跳,兩人的伴侶的眼中也似有隱約的敵意流出。大家寒暄幾句,除了剛見面時心里略微的波動,整個過程實無暗潮洶涌。這讓她自己都覺得有些好笑:明明是標準的狗血劇相遇——世界那么大,這樣都能相遇——結果什么也沒有。生活果然高明,世界哪有那么多狗血。
所以,相遇后的巧合、“怎么又是你”之類順理成章,也沒出現。兩個平行空間毫無漣漪地回到各自的正軌,再無糾纏,畢竟時空的彎曲并不經常發生在特定的人群身上。
其實,他們彼此是知道聯系方式的。
其實,他們能通過朋友圈或者同學群看到對方的。
其實,她偶爾也會想起他的。
他們過去是同桌,老師調換座位時,兩人互望了一眼。她好像看到了他眼神中的吃驚和她自己覺得的不舍。這一眼點醒了她:習而不察的快樂,只有在失去時才會突然珍貴非常。所以,從那以后,她的眼光總是離不開他,關心他的每一件事,嫉妒他后來的每一個同桌,最終,她決定努力一把,鼓起勇氣,送出了那個壽命極短的風鈴。
人生的全部過往:經過的事、見過的人、看過的書、學過的知識,都存在我們的大腦里,從不曾消失,之所以會忘掉,只是因為我們不常提取,所以神經鏈接脫落了。
現在的她,家庭美滿,丈夫愛她,孩子聽話,她也愛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家,常常覺得可能是前世拯救過什么,所以今生很幸福。不過,對他的提取鏈接,在她的腦中也未曾脫落。為什么?可能因為那是她的青春。她的青春平淡地讓她自己都覺得是個假青春:沒犯過錯(別說逃課,連作業都沒漏交過,還不如曾經多次逃學的童年),沒風過光,成績平平又不差,朋友不多但足夠,高考、保研、工作,一切波瀾不驚,除了他和風鈴,沒有激情,沒有沖動,沒下文……
在她心中,總覺得青春應該是難忘的,應該是有些狂放的,應該如風鈴般叮叮當當,可惜搜腸刮肚,只能有這條關于他和風鈴的提取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