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風和葉儒逸商定好計劃,葉胖子就拿出兩棟樓做抵押,直接向銀行貸款了五千萬,其中四千萬借給了余風。
這讓余風感動不已,雖然知道葉胖家有錢,但誰家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葉儒逸能夠二話不說就借出四千萬,也不知道該說他心大還是重情義。
要知道現在的余風可不是剛出道那會的余風,現在還是咸魚翻身的小糊咖,要想賺到四千萬,順利的話也得三五年連軸轉,不順利的話,這輩子壓根就和四千萬無緣了,也就意味著葉儒逸的四千萬很可能變成爛賬。
至于為何是借四千萬,余風也很好奇,葉胖子的回答是:“老話說得好,下雨天,沒四(事)千萬不要出門。”
余風聽完翻白眼,沒想到這個世界也有這個爛梗……
于是,余風斥資三千萬,葉儒逸出一千萬,成立了“楓葉投資”公司,余風占股75%,注冊完了便交給葉儒逸打理去了。
在葉儒逸籌備公司這段時間,迎來了《華國好聲音》的第二期,即初舞臺剩下內容的部分。
當余風的第二首原創《可惜沒有如果》出來后,馬上就為他正名了,從精神小伙變為情歌小王子。
那首歌一經播出,就風靡網絡。
“我的天,好久沒有聽到這么好的歌曲了,還是原創的!”
“是不是原創不管他,反正好聽就是了!”
“好聲音牛逼啊!竟然出現一首好歌,感覺這歌能成十大金曲了。”
“嚴重懷疑,好聲音是在搞轉型,前兩季都是以翻唱為主,這一季的原創黑馬來勢洶洶,未必不能登頂冠軍了。”
……
網上大多是對歌曲的好評,可到了各大音樂平臺,都沒有搜到歌曲,不少粉絲都跑到音樂平臺乃至中影娛樂官博和余風的圍脖下問在哪能下載歌曲。
對此音樂平臺也很無奈,他們一聽到這歌就覺得不錯了,找到中影公司,想買下歌曲版權放到平臺上,可中影含糊其辭就是不愿談交易的事情,有錢不賺,也不知道王八蛋想干嘛。
中影娛樂也覺得挺草蛋的,本來已經放棄了余風了,哪能想到他整出來的歌那么受歡迎?要是版權在公司,二話不說就發出來了,可版權在余風手里,他們也沒有歌曲音源,想發也發不了啊。
而余風現在也是擺明了不會繼續跟中影續約了的,雖然只剩兩個月的合約期,但別說助理了,連經紀人都沒有派,哪像是要續約的表現?
中影不留他,余風更不會腆著臉往上趕,海闊憑魚躍,我去別家也能活。
第三期好聲音錄制前,陳雪再次找上了余風,談簽約的事情。
星空傳媒,華國五大娛樂公司之一,實力強勁,資源豐富,影視歌都有涉獵,而且業務的主要方向就是偏音樂方面的,旗下的藝人普遍都在歌壇發展,唱而優則演。
相對來說,星空傳媒更適合余風起步,中影娛樂偏影視領域。
西湖邊一家咖啡廳,靠窗的位置,余風見到了陳雪。
“陳小姐,好雅興。”余風微笑道。
陳雪聞聲,收回眺望湖面的目光,看向了余風,也微笑著,“喝杯咖啡,談不上什么雅興,余先生請坐。”
余風點了點頭,然后坐在了陳雪的對面。
“余先生喝點什么?”陳雪笑問道。
余風擺了擺手,笑道:“我不會喝咖啡,給我一杯溫水就好。”
很快一杯溫水就端上來了,兩人也正式交談了起來。
“正式介紹下,我是星空傳媒的經紀人陳雪,今天代表星空傳媒向余先生發出邀請,希望余先生可以加盟我們星空傳媒。”陳雪直奔主題,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鑒于余先生近期的表現,我們公司很看好余先生未來的星途,所以我們也是誠意滿滿,為余先生準備了一份量身定做的合約,余先生你可以先看看。”
因為余風也不是菜鳥了,陳雪沒有多說什么,直接把合約遞給余風自己看。
拿起合約,余風開始仔細的看了起來。兩世為人的經驗,余風也知道里面的框框架架,略過前面的制式條文,直接翻到乙方的權利和義務板塊。
每年至少一張C級數字專輯,合約期期間一次巡回演唱會,起步三場;每年至少十場商演,十個廣告……
一個個名目的權利,看起來非常不錯,但其中很多細節都沒有框定,可操作的范圍就太大了。
就以C級數字專輯為例,在實體唱片時代,專輯按銷量通常分為普通專輯、金唱片、白金唱片、鉆石唱片,以銷量為衡量標準。
同樣的,根據唱片制作成本標準,也有分C級到S級,因為一首歌的制作成本有高有低,非創作型歌手,需要找專業寫歌人來買,根據質量和寫歌人名氣,其成本在幾千塊到上百萬一首不等。
C級的歌曲一般是成本在十萬,而在一張專輯中,除了主打歌通常會超標準定制外,其他歌曲都會稍微降標準來制作,這就更加有差距空間了。
數字專輯成本會降低一些,但也只是少了實體制作費而已,那些都是小的,買歌和MV拍攝、渠道推廣才是大頭。
也就有了一個現象,一張專輯里,除了主打歌,一般不超過三首歌有傳唱度,大部分都是充數的而已。
所以,籠統的條件很難完全確定標準,藝人簽約會有被動性,但從公司的角度來看,同樣是被動的,因為不知道藝人未來的發展如何,是否值得投入這么多資源來捧,有浮動空間也正常。
余風又看了簽約費,一年一百萬,合約五年。這個費用倒也不算少了,新人合約中的佼佼者。至于收益分成,則是六四分,公司六,藝人四。
合約時長五年,在合約期間有很多規定要遵守,例如不準接私活、談戀愛需要提前上報給公司、服從公司調遣等等一系列的規定,違約需要根據情況付違約金,最高是十倍賠償,即一千萬。
別看一千萬對于余風現在來說不算啥,但要知道他那四千萬都是借的,要還的。他真實的身家,加上父母的財產,也不過三四百萬。
嚴重違約就傾家蕩產都還不上了。
“陳小姐,合約總體沒什么問題,我提兩個要求,第一是我的專輯歌曲,全部由我自己來創作,包括譜曲和編曲。因此,收益分成模式,要改為四六,我六,公司四。”
“第二個,商演和代言,由公司對接,但必須經過我同意才可以接。就這兩個,同意我們就可以簽。”
陳雪凝眉沉思了一會,起身說:“你的要求我沒有決定權,需要反饋給公司后才能定。”
“了解。”
于是陳雪去打電話了,過了五分鐘,陳雪微笑著回到座位上。
“看來是好消息了。”
余風微笑道,陳雪也笑了,不過,因為新的合同還沒出來,加上余風在中影的合約還沒結束,因此這次只是簽了一份非正式協議,算是暫定了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