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的公司生意一般,業務不多,弟弟不想在那被白養著,規劃未來,他想回老家開個便利店。在廣州,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像seven-eleven,那時已遍地開花,弟弟有時和二叔打麻將到深夜,看到這類便利店生意挺好,買水買面很方便,而徐州還沒有這樣的便利店。二叔也認為是個不錯的想法,就讓他回去了。
開店自然還是得找爸爸投入本錢,回徐州后弟弟和爸爸商量,爸爸認為開店需要吃苦耐勞,事情繁瑣,不是表面上看的那么簡單,不同意。
當時徐州興起一類租車公司,就是向私人車主以一天幾百到一千不等數額的錢租來私車,像桑塔納一天二百,寶馬一天八百,奔馳一天一千,后轉租給社會上需要用車的人收取更高租金,租車公司賺差價。弟弟在社會上闖蕩的那段時間,和朋友一起學了車,拿了駕照。弟弟跟爸爸說想買輛車放在租車公司出租,爸爸本是個保守謹慎承受不了高風險的人,他一聽認為這倒是個不錯的生財之道,花錢買輛車就能有收入了,也不需要操勞。其實也是弟弟自己早手癢想開車。
沒多久,爸爸托人給弟弟買了一輛白色的二手的帕薩特,十二萬五千。爸爸以為一勞永逸,車交給兒子就不過問了,他租車賺多賺少是他的,交不交給他錢他不作要求,但再也別想從他那兒拿一個子了。弟弟有了車自然少不了顯擺,先自己過足車癮,至于租出去過幾天估計一個手的手指都能數過來。弟弟開車也不注意,時不時小刮小擦一下,沒錢修就問阿美要一千兩千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