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見他,我們隔了三個樓層。
我學習不好,課間去老師辦公室是常有的事。
難以記起那是一個清晨還是午后,我只記得是在一個大課間,我灰頭土臉地走進了辦公室。
在老師訓斥我的恍惚間,我的注意力轉移到了窗外正在操場上,一棵小樹邊,與同學打鬧的他。
那天應該是秋天的某一天。
小樹枯枝。
他穿的草綠色馬甲,并沒有與樹重色,所以可能是秋天。
一群同學里,他格外耀眼,即便我看不到他的臉。
第二次遇見他,是在一個早操大課間,還是那件熟悉的草綠色馬甲,我們擦肩而過,我的小心思,大概是……喜歡。
這次我看清了他的臉,怎么形容呢?陽光,穩重,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詞,當然,還有好看。
現在啊,我二十八歲,我竟會用穩重這個詞來形容他,那會兒他不過是十五六歲的小孩子啊。
小時候的喜歡,到現在還是會有些許悸動。
這次的擦肩而過,讓我們有了交集,因為和他并肩的人,是我的小學同學小世。
我在小世那里打聽到了他的名字,于昭。
他和小世在一個班,他們班在我們班樓下,這次,我們的距離,就隔了一個天花板。
于昭,人如其名,充滿希望,與光同行。
不出所料,我加了他的企鵝,那會兒我們都在用企鵝。
可是加了他我又不怎么說話,我比較內向,每每想跟他聊天的時候,看到他又是太陽又是月亮的企鵝,而我只有一個月亮兩顆星星,給我整沉默了。
許是因為小世和我的好朋友阿玉的緣故,臨近幾個班都傳著于昭和謝知尋這兩天的事。
不知道的,還真以為我們談戀愛了。
可我倆也就見了那兩次,也僅僅是在我,謝知尋的視角里。
第三次見到他,是在公交車站旁,那天是下晚自習后放學回家等車時,我和阿玉看到于昭和好幾個同學在綠化帶旁離我不遠的人行道上打鬧嬉戲。
他看到我了,我們對視了,然后,沒了。
現在想想,我就是現在流行的一個詞“strong”,死裝吧。
我明明那么開心,心都要跳出來了,怎么就不上前打個招呼呢,要是擱到現在我魂穿過去,絕不會那么膽小的。
記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我少女時期,心最最最悸動的一次。
回到家當然躲不過的就是寫作業,乏味時刻,獨一份的聲音響了,那是屬于企鵝的“滴滴滴”聲,有人找我了。
屏幕最下方中間有一個桃子圖案在閃爍,像心跳一樣。
加他許久,他名片里的那么明顯假信息假星座我都研究了好久,信以為真了好久。
那個像心跳一樣閃爍的頭像,我怎么能不知道就是他的來信呢。
膽怯的我時刻防備著我媽的破門而入,看一下立刻放到抽屜里,放一次,假裝寫一次作業,假裝一次,想一次。
他說,我今天看到你了。
他說,你平時不怎么上線啊。
他說,你和你同學在等車,沒好意思找你。
他說,同學都在瞎起哄。
我好像不明白。
我說,我也看到你了。
我說,我很少上網。
我說,對。
我說,沒事。
然后,沒了。
總之,我strong。
其實,我不會。
他應該不知道,書桌前的我,面紅耳赤,不知所以,手機每一次的響聲,屏幕里那顆桃子的每一次閃爍,都讓我激動到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