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令第一條,凡有戰事,不參與者不得妄議,不得打聽,參與者不得妄傳要守口如瓶,違者一律當叛軍,犯者斬之
第二條,無故對同袍下手,殘害同袍起殺心者,犯者斬之。
第三條,為軍者不得隨意飲酒,休沐之日可小酌,不可貪杯,時刻聽令不得耽誤軍情,犯者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