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近日嘗聞,國子監學子趙譚及秘書監監丞王啟接連斃命。
外界諸多猜測。
沉思良久,或與當年科舉舞弊案相關。
時年昌平二十六年,距今已四歲有余,禹州鄉試主考官徐衡被指認貪污受賄、科舉舞弊,后不堪輿論,畏罪自殺。
此乃當時之結論。
然,吾卻深知,并非如此。
現上京接連兩案死者,皆與當年禹州舞弊一案相關,二人斃命,或為徐衡后人尋仇之故。
吾自知,下一位死者,應當為吾。
遂匆匆提筆,將吾所知之事一一記下,以告世人。
當年,吾為禹州鄉試之副考官之一。
事發之后,徐衡被幽禁,欲出不得。
某日晚,吾心緒繁雜,夜間難眠,步至徐衡院外,聽聞其中傳出掙扎聲及痛苦呻吟聲。
吾覺有異,乃推門欲入。
然房門緊鎖,吾于門縫中窺見內情。
霎時天旋地轉。
吏部郎中常林手持麻繩,環于徐學士脖頸處,將其勒緊至死。
徐學士奮力掙扎,將常林之手抓傷,然無濟于事。
后常林將其懸于梁上,偽造自殺。
方知所謂舞弊一案,皆為常林困殺徐衡之局。貪污舞弊為真,卻非徐學士所為。
皆因常林心懷妒忌,才苦設此局,意在毀其名聲、損其傲骨、害其性命!
吾驚恐之下發出聲響,被常林撞破。
后者以吾家人性命及幼子前程為要挾,以緘吾口。
吾勢單力薄、心有余悸,迫而從之。
并受命于常林,將學子趙譚轉至國子監。
多年來,吾寤寐輾轉,難以入眠,睜眼閉眼,盡是徐學士死前之情景,備受折磨。
趙譚為檢舉者。
無中而生有,后獲取大量報酬,吾知定非他之意,乃有人許以重利誘之,此人定為常林。
王啟為行賄者,與常林亦有勾結。
至于吾,乃為兇案目擊者,原能為徐學士證明清白,卻引而不發。
吾三人皆為與當年禹州舞弊案相關的罪人。
因此,下一個,該為鄙人。
吾自知罪孽深重,如今報應臨門,又何必苦苦掙扎。
只是到底心懷愧疚,臨死前,便將我所知之事皆筆錄下來。
白紙黑字,句句為真!
四年來,吾與常林偶有書信往來,吾亦趁其不備,留下只言片語,以證吾言。
證據便藏在書房之暗格中。
若有人見得以窺見吾之遺言,當真吾所言非虛。
吾此一生,還算坦蕩。
只徐衡一事,一錯再錯。
僅以吾之余熱,重證徐學士之清白!
罪人姚方絕筆!
遺書念畢,四下一陣寂靜。
就連最八卦的圍觀群眾,都沒有發出聲音。
所有人都還沉浸在遺書所言的巨大沖擊之中,沒有緩過神來。
良久,裴衍冰冷的嗓音打破寂靜。
“姚方遺書中所言的信件,刑部早已在他的書房中找到?!?/p>
畢竟他被殺害時,刑部和京兆府可是全方位搜索。
即便沒有指引,一寸寸找去,也能找到書信。
其實方才裴衍炸常林時,并沒有和盤托出。
他們往來的書信中,常林的確默認了禹州案另有內情一事。
“只是姚方所藏的書信中雖提到常林與禹州舞弊案有關,甚至極有可能是幕后設局之人,但寥寥數語,到底過于淺薄?!?/p>
沒想到姚方竟還留下一封遺書,只不過此前被甄祁之拿走了。
現下找到姚方的親筆絕筆,可謂證據確鑿!
“如今,常林,你還有何話可說?!”
常林一整個石化。
他沒有想到,姚方竟然親口承認了罪行,還將他拖下水。
更有甚者,竟還留有其他證據?!
“假的,都是假的!”
他突然大聲駁斥,
“什么遺書,什么書信,都是偽造的!有人、有人要害我!”
裴衍冷聲道:
“遺書與書信可以送去勘察字跡,是真是假,一驗便知。王啟雖死,他兒子王旭卻尚在人世?!?/p>
“是否科舉舞弊,你猜他知不知情?”
他既為當事人,又如何能置身事外?
常林渾身癱軟,無力倒地。
怎么會這樣?
他今日來刑部,不過是想親眼見證甄祁之的凄慘下場。
看他被世人唾罵、嘲諷的樣子。
怎么被審判之人,突然變成了自己?
常林被直接下了獄。
常父想要加以辯駁,從中周旋一二。
但大庭廣眾之下,實在無計可施,只得眼睜睜的看著。
這結果簡直大快人心,圍觀群眾紛紛鼓掌叫好。
“沒想到當年的禹州舞弊案竟還有如此內情啊?!?/p>
“不是人吶,那個狗官簡直不是人!”
“不是說他還是徐大儒的至交好友?嘖嘖,沒想到,竟然連自己的好友都算計。”
“你沒聽那遺書上說嗎?他這是妒忌好友呢?!?/p>
“天哪,看來交友需謹慎啊,要不然不知什么時候,就被人暗地里捅刀子,到時候連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p>
“冤啊,徐大儒一生光明磊落,沒想到竟會落得被冤死的下場!!”
“令人唏噓?。 ?/p>
“……”
接下來的一切進展的十分順利。
甄祁之心結一了,便沒有遺憾了。
詳細講述了自己前幾案如何行兇的始末。
趙譚一案正如葉婉昭所推測的那般。
他在文會當年找機會接近趙譚,在他附近狀似無意的說起會試恐有難度,若是在考官中有認識之人就好了,如此才更有把握。
說者有意,聽者有心。
于是趙譚找到了常林,想要繼續通過舞弊高中。
常林表面應下,實則暗起殺心。
只是他還沒行動,就被甄祁之搶先一步。
甄祁之先是通過蕊兒之手,將紙條交到他手上,并約在槐花巷后巷。
果不其然,趙譚以為是常林遞的消息,欣然應邀。
當時趙譚被蕊兒灌得很醉,跌跌撞撞到了亭子,甄祁之就在暗中埋伏,人一到便將其按頭溺斃于水中。
紙條也是他故意留下,為的就是嫁禍給常林。
因為上面的字跡乃是仿的常林的字跡。
他作為徐衡的關門弟子,自然在恩師處見過常林的字跡。
雖不能以假亂真,在字跡有些模糊的情況下,還是能夠用來嫁禍的。
他所設的時間也是經過設計的。
甄祁之知道那時的常林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才會選那個時間下手。
第二案發生在封閉的貢院內。
按理來說,在鎖院期間殺人并非明智之舉。
但這卻是甄祁之計劃中的一環。
因為那個時候,常林就在貢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