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星期三,霧轉晴,10℃~19℃。
上午有一會兩位老師都暫時不在教室,我一個人管著孩子們的紀律,但是不怎么管得住,總是有人不好好坐著,這個跑那個追,又有人喜歡惹一下別人,然后不停的有人來告狀。
我有點無奈的嘆氣,像個小大人一樣的小茹一只手托著下巴,對我滿懷同情的說:“現在的小孩不好照顧啊!”
哈哈,真是,現在的小孩也真不知道什么時候從嘴巴里就冒出一句出乎人意料的話。讓人好氣好笑又覺得很可愛,小大人小茹說出這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那不好照顧的小孩之一。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基本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個人意識非常強,占有意識也非常強,喜歡的東西會毫不猶豫的想要占為己有,都是以自己的優先為原則,根本也不會有什么謙讓精神。
例如看繪本或玩積木,如果自己想看的那本或者自己想要的那塊正好在別人的手里,他們就會毫不客氣的伸手從別人那里直接拿過來,才不會去管別人同不同意,如果別人再想從他的手里拿回去,那就成了侵占他的所有物一樣不被允許,被搶了的那個人老實一點的話可能會哭鼻子,稍微強勢一點的往往就是伸出了拳頭或巴掌。
拳頭和巴掌應該是人類解決矛盾沖突的最初的和最直接的方式,這點從人類幼崽身上就很能體現出來。講道理這種文明的方式,得等他們長大之后才慢慢學得會。所以,幼兒園這種人類幼崽聚集地,真的可以說是武力活動最頻繁的地方。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是手腳的靈活度要遠遠高于頭腦和語言的時段,他們還沒有能力靠思考和口才去解決問題,最容易的方式就是用手腳。
當然,也有用嘴巴解決的時候,要么是另一種簡單粗暴的,就是用牙齒去咬人,要么就是文明一點的,去告狀。
除了用武力解決,孩子們也特別喜歡告狀。遇到別人欺負或者挨了打或者被人搶了東西,跟老師告狀當然是最好的方式,這也是家長們和老師們都一致告訴孩子們要選擇的正確的方式,但是,接收到告狀之后,老師和家長們也要善于分辨,不能一味的被告狀的人給迷惑了。
這是我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后的肺腑之言。
我發現班里最喜歡告狀的,一天得有幾十回跑過來告狀的,往往很有一部分也是最喜歡故意招惹別人的孩子。
有的孩子屬于多動型,手腳總是停不住,總是喜歡去動一下別人,被招惹了的孩子也不樂意,會去推開或者動手打一下,然后這邊就會立刻還手,你來我往幾下之后,就會有人跑來告狀了。
有些來告狀的,分明是他自己先去招惹別人的。
也不能說他們就是故意,他們是真的覺得自己“打”了別人沒有錯,他也許只是有話想跟別人說,或者有東西想給別人看,純粹就是為了引起別人的注意,只是他用的方式剛好是“打、搶、推”這種比較簡單粗暴的,他的原意并不是帶著惡意的,所以他根本不會意識到自己錯了,而別人卻因此受到了冒犯很自然的用同樣粗暴的方式反擊了,那他就很委屈,覺得別人錯了,就來告狀了。
但是,是他先去招惹的這一點大人們就要分辨清楚了,千萬別不分青紅皂白的就站在了告狀的人這一邊,去批評指責被告狀的那個,我發現這也是很多大人們容易犯下的錯誤。
很多專家們都說,三四歲是人最自私的年齡段。我覺得要這么說也沒有錯,在某些時候確實是這樣。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就是打心眼里認為,好的東西都應該是自己的,不管所有權本來是屬于誰,自己都可以想拿就拿;自己打了別人他根本不會覺得是錯的,但是別人只要稍微動了一下自己,那就是不能容忍的;自己手里的東西,即使前一分鐘還是他從別人那里搶過來的,也已經屬于自己,別人如果再來拿走,那就是對自己的侵占,也是絕不可以的。
所以,當孩子們過來跟你說“老師,他打了我!”“老師,他拿了我的東西!”的時候,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去為他主持公道的話,很有可能就縱容了“壞人”冤枉了“好人”,因為孰是孰非還真是說不清楚。
不過孩子們也并不是那么在乎孰是孰非,很多時候他們并不像大人一樣遇到矛盾就執著于要辯出一個對錯,往往他們最需要的,就是一個認可,或者情緒上的一點撫慰。
“他為什么打你呀?”或者“他為什么要拿你的東西?”
我一般會先這樣問來告狀者。
孩子往往會說出一個理由,有時甚至說不出理由,就默不作聲。
我又問被告狀的那個。
“你為什么要打他?”或者“你為什么要拿他的東西?”
這個孩子一般也會爭辯的說出一個理由。
其實熟悉了之后,每個孩子的習性基本也已經了解,他們之間的矛盾沖突也基本可以猜得出,因為同樣的事件一天天的總是會重復的發生很多次的。
所以我也很少會糾結他們的對錯,如果不是太明顯的是在“欺負”,我也盡量不去指責哪個。
“你想找他玩,你可不可以去推他?”
“不可以。”
“是不是要好好的跟他說,我想跟你玩?”
“是的。”
“你想看他的書,你可不可以去搶?”
“不可以。”
“那你怎么跟他說?”
“……”
“來,跟我說,我想看你的書可以嗎?”
“我想看你的書可以嗎?”
“如果他自己也要看,你們是不是可以一起看?”
“是的。”
“那你要怎么說?”
“……”
“來,跟我說,我可以跟你一起看嗎?”
“我可以跟你一起看嗎?”
“嗯,很棒,那我問你,打人打到身上疼不疼?”
“疼。”
“那你打他,他疼不疼?”
“疼。”
“那以后你還打不打他?”
“不打了。”
“那你真乖,打人的不是好孩子,你是好孩子是不是?”
“是的。”
“我也覺得你是的,那現在你們是好朋友了是不是?”
“是的。”
“再也不打架了是不是?”
“是的。”
“好吧,那去玩去吧。”
一般總是這么一段對話,孩子們也就高高興興的去玩去了,雖然過不了多久,這種對話又需要重復一次。
這種運用到“是不是”“好不好”“可不可以”的正反問句式,我還是從蘭蘭和小霞兩位老師那里學來的,她們跟孩子們交流時,就很善于運用這種句式對孩子們進行引導,我發現這樣很好,孩子們聽得懂,而且總是能選擇到正確的回答。這也可以鍛煉孩子們對基本的是非的認知。
或者有時候孩子過來告狀,如果知道他確實是占理的一方,我就裝出很憤概的樣子,站在他這一邊,“他太過分了,怎么能這樣,我一定會狠狠的批評他的。”孩子聽到,往往就會很滿意的,高高興興的了。
孩子們要的,很多時候就是“你站在他這一邊的”認同感,只要給足了認同感他也就滿足了。
當然,如果遇到很強勢的那種孩子對比較老實的孩子的帶有點“欺負”性質的,我也會繃著臉,用比較嚴厲的語氣警告他,告訴他是他的錯,而我是站在老實孩子那邊的。
總的來說,對于處理孩子們之間的矛盾沖突,我用的方式還是比較溫和的,但是也不能說這種方式就是很合適的,因為班里另外兩位老師其實是不太贊同我的方式的,她們覺得太溫和太沒有威嚴了,導致孩子們一點都不怕我。
也確實是這樣,因為管紀律方面,我確實比她們要差,這也許也是我“溫和”方式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