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是被多數人支配的。
簡要的概括,所有人被分為“正常人”和“非正常人”。
對于接受度比較低的人來說,少數群體應該也被歸納為“非正常人”的范疇,對于接受度比較高的人來說,某些少數群體算是“正常人”范疇。
像是性別認同與常人不同者、精神障礙人士、殘障人士或者其他種種少數群體。
誰來規定“正常”?
從某些角度而言,大部分人被歸類為“正常人”,而不被“正常人”所接納的人,就是“非正常人”。
在認同逐漸開放的現在,公平和正義在為“非正常人”群體發聲,建議他(她)們被“正常人”所正常對待。
但是是不是在某種角度來說,這種強調就意味著沒有公平正義的對待相對應的群體。
就廣泛的性別認知而言,人們依然習慣男性和女性作為人類群體的區別準繩,雖然存在其他性別認同,但依舊不為人廣為接受,甚至不被人所知。
相信大部分人都被當作非正常人對待過,而這種嚴肅的事情,被人為模糊邊界,以這種方式來嘲諷或者針對,這種現象屢見不鮮。
霸凌侵入校園、歧視隨處可見,在安穩的國內尚且如此,更遑論其他。
種族矛盾和宗教信仰引發的戰爭連綿不絕,我們作為被安全國家庇護的國人,應正視矛盾所在。
允許不影響他人的“非正常”,是應當做到的底線。
高銘在書中說“在我們看來我們是正常人,在精神病患看來我們才是不正常”。
或許每個人都是正常與不正常的結合體,希望人們都能夠放空自己,回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