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控制控制情緒,王雨晨快來了,你這個樣子,一會兒讓她看到問起來,不好說。另外,兒子開學還有一段日子呢!咱們離婚這個事暫時還不能讓她知道,在兒子開學以前,我還得住在家里,等他去學校了我再搬出去。”
接下來的那十幾天,萬海濤繼續在家里住著,到兒子小勇開學后,他們就去辦了離婚證,正式分開了。
在那十幾天里,柳絮一直想跟萬海濤說說自己正月初三那天晚上遇到的事,可是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時機。也就是在這十幾天的時間里,柳絮的心境漸漸平復下來。她想:“不管怎么說,我跟那個惡魔發生關系這件事總是事實,無法改變。他跟我離婚,也是應該的!”
萬海濤在離婚這件事上的大度,讓柳絮心存感激。房子,汽車,店鋪,這是家里最值錢的資產,萬海濤全留給了柳絮。這些資產,能夠保證柳絮之后的衣、食、住、行,跟以前一樣,絲毫不會降低。而且,還有一半的存款。
一個女人過了四十歲,最美好的年齡已經過去,姿容衰減,精力下降,唯有這些實實在在的資產抓在手里,還能讓自己有一點自信,有一點繼續努力生活下去的勇氣。
“反正,這些年他總是在外面跑,一年里有差不多一半的時間不著家!跟他離了婚,我就當是他又到外面進貨或者是推貨去了!”柳絮反復的這樣安慰著自己,心境便感覺好了許多。
但有一件事情,卻始終讓柳絮耿耿于懷,那就是,給她強行紋身的那個惡魔究竟是誰?他為什么要這么做?
她讓萬海濤把那個發圖的電話號碼和短信截了圖發給她,又把那兩張圖也轉給她,想著什么時候一定要把這件事情搞清楚。她給那個電話號碼打了幾次電話,都沒有人接,發了短信也沒有人回。
當時,柳絮實際上已經意識到,萬海濤在對待她紋身的事上表現的有些過于冷靜。但那時的柳絮只想到自己的問題,根本就沒有心情去想萬海濤的問題。
柳絮的自慚形穢,讓她完全忽略了萬海濤言行上的異常。
現在知道萬海濤早就有了外遇,再反回來看萬海濤當時的行為,那些異常便感覺全都合理了。比如,萬海濤當時表現的過于冷靜;比如,萬海濤在兩人財產分割上的大度;比如,萬海濤不愿聽柳絮講自己被劫持的事情……”
“那個劫持我,并給我紋身的惡魔,為什么不動我的錢?那是一萬六千二百塊,他居然一分都沒拿!太不正常了!難道那個惡魔跟萬海濤是一伙的?或者他就是萬海濤花錢雇的!”這個念頭不斷地在柳絮的腦子里跳躍。
“一切都是他的預謀!”柳絮差點把這句話從嗓子里喊出來。
柳絮心里原本對萬海濤殘存的一點感情,漸漸被越來越深厚的恨意取代了。
“我被他像傻子一樣算計了!”柳絮恨恨的想著,“不行,我必須讓他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