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們結婚第五年,說真的,我早就已經不愛他了,可是,畢竟他對我還不錯,所以沒有下定決定離婚,也因為如果我離婚了就沒有地方可以去,沒有房子住,所以不能離婚,或許這就是女人的悲哀吧,男人離婚不會考慮住宿的問題,可是女人必須要考慮,因為房子是男方家里買的,也因為這一點,我似乎明白了陳老師當年說為什么要給她女兒買房子,女人有房子是真的可以有一個保障的。
最近,我覺得我們相互之間已經不想聯系對方了,聯系了也不知道說什么,以前都是我在喋喋不休,他負責聽著,最近我不想說,所以兩個人就沒什么話可以說了。
其實我能感覺到,他也不想再跟我說什么話,只是每天例行共事的問候而已,其實我也不奢望他能給我帶來什么價值,除了他能賺點辛苦點之外,真的沒什么話可以說的。
所以,我感覺好孤獨,在陌生的城市,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一個人逛街,一個人去醫院,一個人買東西,一個人取快遞,一個人逛超市,一個人吃火鍋,一個人發呆,一個人在家里窩著,一個人生活著,一個人活著,一個人.......
我只是還活著,一個人的生活讓我覺得疲倦,累,心累,沒意思,做什么都覺得沒意思。沒人陪我說話,沒人陪我玩。無聊,無聊,特別無聊,沒意思。
我甚至不敢讓自己的腦子停下來,因為停下來就會覺得孤獨,特別孤獨,像是坐牢一樣的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