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過節時總是會收到一些親戚給的錢錢。
不管多少啊,以前我總是給我父母保管,有些時候是我自愿給的,有些時候是父母說:“誒我們先幫你保管吧!”
來來去去來來去去,我的錢錢,就不翼而飛啦。
再想要回來,可就需要費一般功夫。
小學時,父母沒有給過自己錢,自己也沒去要,同班同學一般都是有的,并不是說要有什么攀比之類。
到初中,不是像其他學校那樣有飯卡,飯錢是包含在學費里的,但同時跟其他地方一樣有著小賣部。必要的時候就會要錢花了。
比如什么時候體測太晚了吃不上飯,還有幫老師做事以及有社團……我就得去小賣部買幾個面包帶幾瓶水。
噓,小聲點,宿舍不讓帶食物進去!
我可以在外面吃掉它,當然有時也會和其他同學悄悄摸摸帶進去,不被發現就好。
家里,紅包是要不回來了,但偶爾看看臉色或者直接大搖大擺進去伸手:“嘿!我沒錢了!”
前面還行,后者請勿模仿。
法律上說這些是不應當的,但要是扯事兒說法的話,后果咱就先不計較了吧,因為……因為……
懂得都懂。
我記得好像有一次拿法律說事兒,然后獲得了:
“哦,那你把我告上去嘛?!?/p>
我自認口才不是很好,只會“胡攪蠻纏”……
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家和萬事興!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沒事,給不給錢對我來說不是大問題,也不想搞得人盡皆知。
就在這里發發牢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