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已經結婚6周年,在這6年的生活里,常常聽到他形容我和他的關系是:“終身合伙人”。所以在遇到任何問題和困難的時候,在我的腦子第一反應去尋求他的幫助,畢竟我們是合伙人關系,也是利益共同體,考慮一方面他需要對我負責,另外一方面其實也是尊重對方,然后能共同面對處理解決問題!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總感覺我更傾向于男方,換句話講,感覺是我愛他更多些。有時候面對他時,也會常常自嘲:咦,你是古代大王,我是古代小丫鬟。時間一久,如有經常性輸入類似語言和日常生活中對他遷就,就會發現對方確實會陷入“自我為王”的誤區。這個時候我就會認為合作人之間的合作不對等,我是薄弱方。既然這樣那我為什么還要選擇對方為合作人呢?
簡單的舉個生活例子:雙方工作一天下班回到家中場景,我匆忙趕回家,進行晚飯準備,做好之后,等他回來吃飯。他回來吃好,飯碗一推,移步到沙發,然后開始進入屬于他的游戲世界。為此我們也會吵嘴架,他給自己說辭表示,自己辛苦工作一天,回到家是想放松自己,屬于自己的時間。這個時候我不解,打游戲也很累,為什么不選擇閉上眼睛休息一下,或者看電視,類似這種總比打游戲輕松。同時會覺得對我不公平,我做好飯洗碗收拾,你卻全程吃飽滿足后休息,沒有體諒我的辛苦!有時候他會說“那我以后晚飯不回來吃了,這樣你也不用做了......”當他講出這樣的話時候,我其實更加生氣的。
諸如此類的事情,婚姻生活中真的非常常見的,總有一方是為對方付出的,剛開始會有回應,等時間久了,就會認為理所當然。另外一方就會反問“以前怎么沒見你這么抱怨”“你愿意做的,又沒人逼著你做”“人家誰誰也是這樣的...“這個時候,有時候就會心里產生一種委屈,經常因為這個發生矛盾的時候,整個人就麻木,再次拌嘴的時候,甚至會知道對方下一句會說啥。這就是婚姻中內耗的一小部分。有些時候,其實需要的可能就是一句溫暖人心的話或者簡單的一個擁抱。
合伙人,這個詞簡單,通俗易懂。但是放在婚姻中,形容雙方屬于合伙人關系,個人認為不是特別的恰當,有些東西根本沒辦法去尺量。婚姻關系中,合伙人是一起對抗風險的,如果把利益計算到里面進行分成分工,感情就會用利益去沖淡,最終可能變成“半路夫妻”草草收場。
終身合伙人,字面意義上去看,當婚姻雙方都義務反顧認為對方是終身合伙人的時候,其實這個時候是雙方對彼此最大認可和信任。終其一生,非你莫屬!但在真正到生活中,就是雙方很難對等。在換句話講,婚姻有些事情確實不能用金錢去尺量,一旦開始計算利益的時候,婚姻的味道就開始變了。
那么,婚姻中夫妻關系用“終身合伙人”去形容,到底對不對,合不合適。再次回歸字面的意思何為“合伙“?首先雙方的終極目標是一致的,其次雙方是可以在同一個鍋里吃飯,然后最重要的一點是雙方的三觀是相對一致,至少大差不差在一條水平線。這個時候會發現,回顧戀愛的時候,那個時候對雙方是抱有憧憬的或者說對方帶來的新鮮感。當隨時時間推移,尤其步入婚姻后,很多人會反應對方和戀愛的時候大有不同。一部分原因在心態,部分人的本能會刻意偽裝,避免暴露自己的不足。一部分原因在于環境,隨時時間和環境,以及相處一段時間后,對對方的了解,不斷地去試探去摸索,只有理性分析后,才會考慮要不要和對方步入下一個階段。
在婚姻中,比如涉及家庭存款目標,孩子培養方向等雙方共同的擁有的情況下,基本上已經詮釋合伙人的意思。在期待和向往婚姻的人群中,大都人都期待希望愿得一心,白首不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