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的婚禮,是一個極其粗糙和簡約的婚禮。
從理論上講,就不是婚禮。
沒有任何人的一個字的祝福,沒有任何人造訪。
只有我自己從農貿市場買回來的六個喜字兒。
兩個大喜字兒,一個貼在大門上,一個貼在玻璃窗上。
四個小喜字兒,分別貼在衣柜,臥室門和臥室里面。
這讓我想起一部七八十年代的電影,男女主人公結婚的時候,就是在破舊的磚房里,貼上幾個喜字兒就算是結婚了。
這個婚禮,于是就成了老婆生氣時必須提起來的一個由頭:“你說你有什么?!當初結婚的時候就幾個破喜字兒就算是結婚了。我哪里做的對不起你了?!”
于是,這個婚禮,也就成了我心中永遠的痛,揮之不散!想起來就感覺胸悶氣短,好像是得了心梗。
在我的心里,就越發地覺得對不起老婆。
當我和我的媽媽聊起這件事情地時候,媽媽總是振振有詞地說:“都那么大歲數了,辦什么婚禮呀。你妹二婚的時候,也沒通知我和你爸,人家自己就把結婚證給領了,誰也沒有請,也沒有通知,就是兩個人去外面搓了一頓兒。”
“我總是覺得對不起她。我要是把人家甩了,她會多么痛苦啊!”
我不知道這樣想到底對不對。是我自作多情?還是我內心里還留存有善良的根。
可是我,卻又做了那么多的壞事。
我的這個第二個老婆是山西人。有兩個女兒。
當我倆認識的時候,大女兒在山西的一個國企上班。二女兒還在上高中。
是我主動追求的人家!是我信誓旦旦地表示要照顧人家娘們兒仨!是我要求人家離婚,不過茍且的日子,名正言順地生活!
凡是我的朋友,都極其反對我這樣做!
認為我可以找一個BJ當地的,就是小姑娘也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就是找外地的,也要找一個年輕的,沒有結過婚的;再不濟!也要找一個BJ當地的,哪怕是結過婚的!
趕緊把她趕走,或是找一個理由,就說咱們倆不合適,哪怕是給她點錢,也不能和她結婚!還帶著兩個孩子。不是你親生的。以后你的家產就全歸人家了。人家這娘們兒仨今后在你不能自理的時候,會對你好嗎?
以上,都是朋友們對我的關心與愛護。
“我都和人家一起生活了將近一年了,兩個孩子也比較認可我了,這樣做不符合我的性情。我不能做這樣的事情。別人怎么生活我不管,我不會做這種傷人的事情。哪怕將來我發現自己的選擇錯了,再改,都行。人生短暫,盡量少結因果。”
說是這樣說,但我的心里還是有一些顧及的。
無論是現實還是各種作品,都在告訴我,我的晚年生活是否能夠幸福,我真的無法預測。
是好是壞,是幸福還是悲哀,是豐衣足食還是被嫌棄地丟在床上無人問津,是闔家幸福,還是人走樓空,一切都是無法預測的。
既然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既然要對得起人家,既然自己已經選擇了,那就繼續往下走吧!
這個倉促,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婚禮,不禁讓我想起我和前妻的婚禮,同樣也是一樣的倉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