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萱之所以不是最出名的還是因為女團里其他成員一起演唱她創作的歌曲,所以名氣也是一起增長。劉子萱不是最美的,也就不是最火爆的。
在女團里,她既不是唱的最好的,也不是長的最好的,更不是跳的最好的。說一句難聽的,她是女團里最不出彩的一個,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創作能力。
她也就是第一首歌帶來了一定的基礎才會讓她介入這個團,不然她根本不配加入這個團。所以團里最出名的是顏值擔當而不是她。
但是她是好幾首歌都首月播放量破幾百億,也就是證明了她的才華。所以她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成員。如果以后過氣不紅了,還可以做音樂制作人。
能夠成為天王天后的巨星,一部分就是創作高手。他們有創作能力也可以捧紅足夠多的歌手,自己也可以出名,所以他們才是天王天后。
劉子萱自己以后是肯定要成立工作室的。這是必須的,她的創作才華不可以浪費掉。如此才華,必須用在最合適的地方,且必須利益最大化。
有了工作室以后,她可以給其他歌手創作歌曲,然后捧紅其他的歌手,讓他們給自己賺錢。這樣她以后也就有了足夠多的門徒。
但是要看公司的態度了!如果公司同意她成立工作室,那么她不介意留在公司里。自己的工作室在公司旗下也是不錯的選擇。
公司有足夠的資源,可以幫助自己捧紅很多歌手,如果依靠公司也是不錯的選擇。自己可以背靠大樹好乘涼。自己的歌手同樣依靠這一棵大樹。
公司除了資源還有資金,錄制專輯跟音樂綜藝是主要活動現在的歌手,幾乎很少發專輯,音樂綜藝是主要的活動,可以確保他們有足夠的活兒。
有人投資就可以制作足夠多的專輯跟音樂綜藝,然后捧紅自己的歌手。這一些資金必須是公司出,工作室只負責制作就可以了!
就好比電視劇一樣,出品方提供資金投資一部戲,但是制片方才是拍攝這一部戲的人。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結構。歌曲專輯也差不多的結構。
出品方就是有錢的大老板,但是制片方就是導演制片人他們。出品人給導演們投資,然后資金不夠還會有其他的投資人一起投資。
版權基本上是排行第一的出品公司的。以前是需要出品資格的,現在不需要了!排行第一的出品公司手里頭有版權,制片方沒有。
然后導演成立的公司就是制片方,他們負責拍戲。找到服道化各各工種一起拍戲。這一群工種也是小公司或者團隊,但是經常跟導演合作。
所以,這就是一家集團公司。如果導演的公司壯大了以后,完全可以自己投資拍戲,哪怕只投資一部分,也是第一出品人,版權在自己的手里。
專輯也是一樣的,有人給你投資制作專輯音樂制作人負責找到其他的工種,然后制作專輯。不過專輯用的人沒有電視劇多罷了!
有的樂隊自己就可以制作專輯,把樂隊打造成為一家小公司,然后有可能被大公司收購。如果被收購了,也就是屬于混出來了!
劉子萱認為如果自己足夠有名氣,完全可以讓公司同意自己成立工作室。畢竟公司再強大,要是撕破臉了,誰也得不到好處的。
一切的前提還是劉子萱自己可以足夠強大才可以所以她也是需要積累人脈,為自己以后創業作為基礎的。當然了,自己的名聲才是維護人脈的基礎。
另外一邊兒,鐘正雄帶著白佳佳也在跟各種人交談。實際上鐘正雄一直在作戰機會做生意。他擅長殺雞取卵的投資方式,但是就是不如莫杰的規模大。
莫杰的投資方是一旦成功了一兩次,就是獲得一家超大型的公司作為人脈,還有名氣。可以保證他們賺取源源不斷的金錢,來讓客戶獲利。
反過來,鐘正雄是殺雞取卵的方法,把企業搞垮以后直接高價賣掉。不過他的辦法也有好處。相比較起來,鐘正雄的辦法也也還是錯誤的。
他的對賭協議可以保證正華金融不賠錢。把投資企業搞垮然后高價賣出,肯定不會賠錢。可以說是旱澇保收,穩定盈利,且利潤不低。
實際上鐘正雄的辦法才是高明的。對賭協議保證了賠錢以后,創始人會承擔風險。如果成功了就用合同,想辦法把他踢出去,然后奪走公司高價賣掉。
利潤穩定還是暴利,可以給委托理財的客戶穩定的利潤不說,徹底消除了全部的風險。如果跟莫杰的模式比較起來,足夠碾壓莫杰了!
可是莫杰的方法也有好處。他是真正的扶持企業。讓企業自由成長起來,然后賺取足夠的利潤。等企業上市以后,拋售部分或者全部股權套現。
如果企業有潛力,只需要套現一部分。然后留著企業作為資源,搭建起來一張關系網。這個時候就可以手眼通天,徹底盈利。
但是弊端很嚴重。首先投資企業風險很高的,給他們經營權隨時可能破產。當然了他也可以簽訂對賭協議。但是沒有控制權就不可能高價賣出賺取巨額利潤。
莫杰之所以可以成功完全是因為他一次性成功的投資了四家大型企業。可以穩定的在四個領域穩定的提供資源跟人脈,讓他搭建起來四張關系網。
而且還獲得了名氣。事實上鐘正雄的成功投資也不少,獲得關注度也不少。問題是鐘正雄為什么沒有獲得足夠的私人委托理財業務?
因為他是臭名遠揚。殺雞取卵導致了鐘正雄名聲不好。創業者都害怕他,所以找他投資的人越來越少。這是負面的名聲不是正面的名聲。
而莫杰不同,他的投資方式,有機會直接做成一次大的。他的方式,一般很難獲得更多的利潤。因為沒有控制權,只有少量的股權,賺的不多,但是有概率一步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