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后的第一頓飯就是在這別墅吃的,他家里的廚師做的,四位大廚分別負責不同的口味,每個人都拿出了最拿手的兩道菜來。
我調笑他“是不是不是第一次搞這一手了”他用公筷給我夾了口菜,信誓旦旦的樣子“我只對你一個人這么認真,現在是,以后也是。”
我羞紅了臉,明明心里也明白都是虛的,未來很長,可還是感覺歡喜。
“戒指,你覺得好看嗎?”
我抬起手,認認真真的看“好看,很百搭。”
他擦了擦嘴,捋了捋衣服的褶皺,好像沒有很在意的樣子“我親手做的,學藝不精。”
我想不到他做戒指的模樣,感覺不到真實,也就沒什么太大的感覺“謝謝,我很喜歡,我會好好珍惜的。”
我能感覺到蔣凌泉有點失落,或許是我沒達到他理想的樣子,這讓我有些無措。
咬了口菜“你沒有戒指嗎?”
他輕輕搖頭“我只做了你的。”
我放下了筷子,有些別扭,或許是矯情“那我這個戒指是什么意義呢?”
“我喜歡你。”說這話時他沒有猶豫。
我把戒指摘下,離開餐桌,找到了原本放戒指的小盒子,把戒指摘下去放回盒子里,蔣凌泉跟著我身后過來了。
我沖著他搖了搖戒指盒,淺淺的笑“先放回去,我會把它放的很好很好,我們明天去買對戒吧。”
他縱容的點了頭,拿了擦嘴的餐布遞給我。
后來我們選了一個較火的牌子,這個牌子火的點在于,一生只能送一人。
蔣凌泉說這個營銷有好的點也有壞的點,如果是他公司的品牌定是不能這樣做的。
我說他是個不懂浪漫的惡劣商人。
他選了最貴的一款,認認真真,一筆一劃都格外重視,比他上百億的大單子都珍視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我笑他“蔣商人不是覺得不好嗎。”
他說“現在我不是商人,是一個普通的愛人,如果一生只能送一人,那便是我一生只愛你一人的諾言。”
戒指很漂亮,我戴著戒指發了朋友圈,花店的人留言打趣我,不太熟悉的老同學祝我幸福,而那些曾經關系好的則是說我悶聲辦大事,和我打聽人是誰。
我說她們不認識,沒說名字,含糊其辭,認真的和祝福我的人道謝,花店的人我都簡單的打趣了回去。
坐在蔣凌泉的車上一直在看著手機,他側過頭和我一起來看,什么也沒說。
有個不太熟悉的好友給我發了祝福,我也一如既往的回復他,哪怕有備注也早就不認得是誰了。
他卻發來張截圖,是我的朋友圈和別人的朋友圈。
我點開看,沒看出什么。
[?]
[你們兩個還真是巧,都要結婚了,我還以為是你們兩個破鏡重圓了呢。]
我把手機微微側些,蔣凌泉不滿的按回他能看到的角度。
哪怕一開始不知道,可看了這條消息也能猜個大概,或許是我以前的那點事。
[哈哈,的確有些巧,不過不是。]
我把手機放下,安慰身邊那個有些吃醋的男人,確定了關系,蔣凌泉可以吃些飛醋了。
我拽著他的衣服袖子,搖了搖“人家沒別的意思,就是誤會了,太巧了些。”
他的語氣有些陰陽怪氣“你之前的一定是個很好的人吧?要不然也不能現在還有人盼著你破,鏡,重,圓。”
后面四個字讓他咬的很重,給我逗笑了。
他用我的手機拍了合照,然后把這張照片發了新的朋友圈,沒在給我含糊其辭的機會。
[蔣凌泉,我的愛人。圖片]
“幼稚。”
對視的瞬間卻忍不住的笑了起來。
照片拍的很好看,少女微卷的頭的散落,米白色的設計感襯衫和粉色的包臀裙描繪出纖細的身材,微微低頭雙眼含笑,含蓄內斂。
男人休閑的西裝套裝,材質高級有質感,三七分的韓式發型,微微垂眸溫柔的看著旁邊的人,左手胳膊抬起能看出是男人主動的自拍。
剛在一起的第一個月過的很平淡,或許是性格原因,兩個人沒有過任何一次的爭吵,晚上下班很多時候先生都會過來接。
最近提起來最多的一個事兒,就是同居。
先生總想讓我搬過去和他一起住,龍湖別墅那樣大的地方,住我一個可謂是不值一提。
我卻總拿喬,總用龍湖別墅離花店遠,每天要早起很久為由拒絕先生,先生又說可以在花店附近住,我卻以各種理由推脫著。
總被我拒絕,蔣凌泉就是再好脾氣的人也多了些不耐煩了,我卻沒太在意。
今天下班我看了下手機,沒有消息,走出花店門口也沒有平時等著的車,有些許的詫異。
我還以為他鬧了脾氣,自己拎著包就往回走了,也不說再等等。
我買了晚飯,樓下新開的麻辣燙做的還挺好吃的,是她喜歡的黏糊口感。
之前跟蔣凌泉在一起的時候都不敢提說想吃,就怕他那樣的男人跟她坐不來小飯館里,更別提吃上一碗全是麻醬,吃完后嘴上會留下痕跡的麻辣燙了。
吃飽喝足就往樓上走準備洗澡睡覺了,事實上也的確是這樣做的,并沒有因為蔣凌泉沒消息就著急,只是專注于自己的事。
整整一周過去了,兩個人應該是進入了冷戰的狀態,沒有過一條消息。
我也不是沒發過信息,在第四天的時候,花店的其他員工敲出了不對勁,地方人多,總有那么幾個酸的人。
在我剪花枝的時候在旁邊也不說名字,就兩個人嘀嘀咕咕的背后蛐蛐,離得近也沒什么人,全讓我聽清楚了。
不是說我多看不起她們,就她們兩個那樣的,這輩子也不能讓先生注意到。
不過也的確是給我提了醒,我給蔣凌泉發了個小貓冒頭的表情包,示意和好臺階,結果那人一直也沒回我,到今天已經是第七天了。
我有種直覺,今天那人絕對會找過來的。
也的確是這樣,中午的時候他就西裝革履的從紅旗車上下來,紅底皮鞋踩在花店的地板上噠噠作響。
冷著一張臉,卻莫名有些許的風塵仆仆,他坐在我面前的椅子上,手指敲著桌面吸引我的注意。
可實際上,他還沒進店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他了。
我抬頭看去,我知道他只要我的一句話,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氣。
“不是同居嗎,下班后讓人來幫我收拾東西吧。”
如他所愿,我同意了他要同居的要求,也一并接受了那份花店轉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