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林先生撿回來一個小孩,在這個惡魔遍地走,人命不如狗的時代,一個未成年的流浪小家伙,自然受到了驅魔家族的歡迎。
弗林給他起名叫喬納森.記涅,也就是我。
地獄動蕩,地獄之主不知所蹤。沒有了上面壓榨的惡魔蠢蠢欲動,而人間驅魔法術式微,人類的靈魂又是惡魔極其喜愛的食物,這也就造就了目前的世界——微融合世界。
融合的是天堂么?不,是地獄。
他們說的還是過于保守,但我人小言輕,說不算什么。
弗林先生隸屬于喬納森家族,這一家子都是驅魔人出身,據我所知,他們信仰的是拉斐爾,仁慈的天使。弗林先生自然也是仁慈的代表,不然也不會撿回一個身世不明的小孩。
隨著融合的進行,那些眼高于頂的驅魔人不得不聚在一起共同對抗惡魔,自然而然,我就被弗林先生帶著加入了其中。
彼時我才……十來歲,在一群人高馬大的驅魔人當中,跟個小彈珠一樣,到處滾來滾去,弗林先生忙著帶新人,沒時間管我,我卻又是弗林先生親口交代不得怠慢的,驅魔局只能把我塞到一個小隊里面當吉祥物。
吉祥物好啊,不用出去就有零食投喂,閉著眼跟著他們走就行,小隊能力差,接到的任務也沒有多么困難,基本繞著走一圈,就會發現,不是惡魔而是人心。
弗林先生老是想著拉我加入驅魔人,但每個驅魔人都需要進入教堂進行洗禮,獲得一位天使的認可才可以得到天使的力量,但不知道為什么,每次進入教堂,所有的天使都十分安靜甚至拒絕弗林的請求。一而再再而三,弗林先生只能打消了讓我成為驅魔人的想法——或許我真的沒有那個體質。
十三歲,小隊的隊長瑟維斯說接到了一個任務,在一個叫法納斯的小鎮出現了暴食惡魔的氣息,但這只是猜測。
法納斯位于圣城附近,是圣城的附屬。這地方是個小城,住了不少人,依靠給其他城市供給圣城的圣水而出名,這地我不太喜歡,到處充滿了貪婪淫欲的氣息——這惡魔不對等吧?
他們一落地,就去找附近的村民談論事情去了,據說是最近經常有人失蹤,少部分找回來的人瘦骨嶙峋,全身的血液已經被抽干了——極其像是暴食惡魔的作惡手段——他們喜歡新鮮的血液。
怕我無聊,瑟維斯出門前塞給我一堆零食,讓我坐在車上邊吃邊等,我覺得有些許無聊,更有點好奇這個小鎮的氣息。
沒走幾步,我就被一個男人拉住,他面色和善,手里拿著一個金色圣杯。這玩意經常出現在圣殿里面,相傳是天使們使用的,多用于鑒定惡魔。
“小乖乖,要不要來我家里坐坐呀?你看我拿著圣杯,肯定不是壞人。我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呀!”
“是嗎?那好呀。”
那可是,好吃的哎!
我就乖乖的跟著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