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華先返回家鄉做了自己該做的事,然后又很快回到城里。馮晴歌已經告知了他自己家的電話號碼,他們開始了正式交往。馮晴歌起初騙父母說是她托人訂了一份報紙。電話一來她就去取報紙。可隨著去的時間越來越長,而且每次女兒去時總是精心裝扮,使父母覺察出了異常。
一天晚飯后父母發問了,馮晴歌不想隱瞞,很快就坦白了。
馮父說:“聽起來倒是個好人,不過你的終身大事不是兒戲,抽空帶他來見見我們。還有歌,你今年就師范畢業了,在這個節骨眼上,學業也是不能放松的。我們都安排好了,你畢業后就去你秦叔叔的學校。就憑你的學歷見識一定會學以致用的。到時候如果雙方都有意,再通知家長辦理這件事吧。”
“好的,我聽爸媽的。”馮晴歌乖乖點頭道。
1928年,全國各地反帝愛國主義運動情緒越來越高漲,各種團體愛國運動風云迭起。
此時的馮晴歌已經是袁和國立小學一位出色的女老師了。她和錢華的感情發展得越來越好,二人從相知到相偎到
彼此心心相印,心心相惜。馮晴歌的父母看女兒真的找到了心愛的人,便向錢華提出了結婚請求。
錢華試探過馮晴歌的口氣,她也沒有反對。于是二人先趕回老家,征得錢華父親同意后在那里舉辦了簡單婚禮。
馮晴歌的父母沒有宴請親朋,也沒有大張旗鼓地操辦,秘密地保護了女兒的名聲和隱私。馮晴歌覺得自己從披上婚紗的那刻起,已經將全部身心交給了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