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見到周然,是在一個陽光溫柔的冬日下午。
她帶我去了她兒子放學的路上。
“你要看我生活的一部分,就得去接他。”她邊走邊說,語氣像在開玩笑。
我們站在人來人往的校門口,身邊是一群年輕媽媽和外婆外公,她抱著手臂笑說:“我在這里永遠是最安靜的那個,因為沒人認識我,也沒人想認識我。”
我沒回應,只覺得她的這句話像風從城市縫隙吹過,微涼卻不尖銳。
她的兒子叫周梓墨,八歲,眉眼很像她,有種安靜的小大人氣質。
“媽,我今天跑步比賽得了第三名!”他揚起臉,眼睛亮晶晶的。
“哇,太棒了!”她蹲下身抱住他,“那今晚給你煎牛排慶祝。”
她沒有太多表揚,也沒有夸張興奮,但那個擁抱,是我在這座城市難得看到的真情流露。
—
晚上我去了她家。
一套兩室一廳的老房子,收拾得干凈有序。窗臺上擺著她插的一束香雪蘭,廚房飄出洋蔥牛排的香味。
“你介意跟我邊做飯邊聊嗎?晚上孩子睡得早,時間得卡緊。”
我點頭,幫她洗菜。
她一邊翻鍋,一邊說:“我以前不會做飯,全靠外賣和孩子外婆幫襯。離婚后突然有一天他發燒39度,我站在廚房差點哭了,不知道該先燒水還是先煮粥。”
“后來慢慢學。現在我能做十幾道菜,雖然沒多好吃,但他喜歡。”
我說:“你挺厲害的。”
她笑了笑:“其實沒有別的路,只能學會。”
這句話我默默記了下來。
—
吃飯時,孩子邊看書邊吃飯,安安靜靜。
我問她:“你怕嗎?一個人帶孩子。”
她想了幾秒,說:“怕啊,怎么不怕。我怕他長大記恨我,怕自己以后沒人照應,怕夜里突然生病沒人發現。”
“可怕歸怕,該過還得過。”
她咬了一口牛排,又慢慢咀嚼,“我是那種一邊怕著一邊往前走的人。”
—
孩子睡了以后,她給我泡了茶。
我們坐在陽臺,一盞暖黃的燈打下來,像把這城市吵雜的喧鬧都隔在屋外。
“你知道嗎?我有段時間特別怕看朋友圈,怕看到別人曬幸福。”她忽然說。
“我看著人家一家三口旅游、老公送花、孩子成績好,我就像個透明人。”
“后來我屏蔽了一堆人,不是不想看,而是怕自己看到會不自覺比。”
她頓了頓,“但也不是嫉妒,就是覺得——我是不是哪里做錯了。”
我沉默良久,說:“你沒有錯。”
她點點頭:“我知道。但我偶爾會忘記這個結論。”
—
她開始慢慢講起她的前夫,一個工程師,老實、勤快、也壓抑。兩人剛結婚那幾年感情還好,孩子出生之后,他越來越沉默。
“他不壞,不賭博不家暴,也不是外遇。就是,不說話。”
“有天我問他‘你愛不愛我’,他頭也沒抬說:‘現在說這個還有意義嗎?’”
她盯著茶杯:“我當時就決定離婚了。”
“不是因為那句話本身,而是我意識到——我在跟一個已經不想有未來的人一起生活。”
—
她把茶杯擱下,看著我:“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嗎?”
“不是沒人愛我,而是我自己再也愛不起來。”
那一瞬間,我心口一緊。
這個城市太容易把一個人打磨成靜音模式,特別是一個母親、一個女人——每天都在回應別人的需要,慢慢就忘了自己的聲音。
我明白她的怕,因為我也怕過。
—
回到家后,我坐在電腦前,打開新文檔,標題打上《她在縫隙中,也種花》。
第一句我寫:
她不講道理,也不求認可,她只是每天早上給兒子做一碗煎蛋面,然后對著鏡子說:“今天也要好好過。”
第二句我寫:
她從不喊痛,卻在夜里聽到自己呼吸的聲音時,學會了原諒這不完美的世界。
—
寫到一半,我想起她臨走前跟我說的一句話:
“林佳佳,你寫我們,不是為了把我們寫得很苦,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我們不苦的時候也很了不起。”
我輕輕點頭,把它寫進了文末。
本章金句:
“我怕,但還是往前走。我是那種一邊怕著一邊生活的人。”
“你寫我們,不是為了把我們寫得很苦,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我們不苦的時候也很了不起。”
“她從不喊痛,卻在夜里聽到自己呼吸的聲音時,學會了原諒這不完美的世界。”
“不是沒人愛我,而是我自己再也愛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