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所說的是三年前曾經哄動一時的一個校園兇殺案,那時候子風還沒畢業,還沒進入刑警隊,但是,同在一座城市,他對這個案子也有所耳聞。
新聞報道的大致內容是,某高校女研究生被其男友殺害,并且對于這個已經將要結婚的男友為何做出這樣的事,做出過種種撲風捉影的猜測,大部分認為女孩有了新歡,想要解除婚約,男友不甘所以痛下殺手……被殺害的女研究生叫白小宛,而這個男友就是——高明,和白小宛在同一所高校讀博。
后來高明一直在逃,沒有被捕,這個案子也成了懸案。
事隔三年,誰也沒想到他是以這種方式把自己隱藏了起來!
一個風度翩翩又年輕氣盛頗有些傲氣的年輕人,變成了現在這樣一副邋遢得連他父母都不認識的模樣,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佝僂著身子,蓬頭垢面的穿行于大街小巷,吃著垃圾箱的食物,喝著臟水,睡著橋洞……他如此忍辱負重唯一的目的就是在等待機會,給小宛報仇,抓到那個真正殺害她的人,也還自己一個清白!!
雖然高明一直有留意相關的線索,但是他也很清楚光靠他自己無法完成這個任務,因為不到最后掌握鐵證的時候,他都不方便出面,只要他露面就會被當通緝犯抓起來失去自由!
所以,他需要找一個可以信任又可以幫助他的人,等待了三年……這一次他找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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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子風已經和原來刑警隊的同事們有了聯絡,并且已經合作過幾個案子,有需要的時候他自然也不會客氣。
從高明那里回來,等到天剛剛亮,子風就和隊里最小、與他來往最為密切的何俊通了電話,告訴何俊他想要當年這個案子的所有資料,麻煩他想辦法弄出來。
何俊聽說是冤案也來了興趣,但是,畢竟很多事他也做不了主,便商量著說:“要不還是跟頭兒(他們警隊的隊長——)支會一聲?有他許可很多事都好辦的多,要真是冤案,也沒有置之不理的道理。”
子風在這邊點頭,說:“可以,但是只告訴頭兒,先別太聲張,免得打草驚蛇,也暴露了我的委托人!”
何俊撇嘴,調侃著說:“你的委托人!!我還差點忘了你現在是伊大偵探!放心吧,我會跟頭兒交待的,如果他會聽我的……”
子風知道自己一直不肯歸隊,這小子心里有些不滿,不過,頭兒那邊倒是已經釋然了。幾次的合作下來,他也感覺到了子風現在不愿意回警隊并不完全是因為那次失手(打死李昂的事,詳見作品相關——主角檔案),也許伊子風更合適現在的位置,私人偵探雖然不是正牌軍,查起案子來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是,相對于警察來說,更自由,有更多可以發揮個人專長的空間。
所以,子風知道頭兒不會為難他,就是何俊也不過是嘴巴調侃他幾句,該幫的忙也一件都不會怠慢。
果然,快中午的時候,子風就接到了何俊的電話,說資料已經復印好了,自己有事走不開,讓子風去取。
這時候,子風還沒有告訴一唯昨天夜里發生的事,所以,她還以為今天又無所事事,見子風一上午都把自己關在辦公室里沒有外出的打算,她也就一個人在外面整理一些文檔,打發時間。
子風掛了電話走出來,看到一唯詢問的目光,笑笑說:“我有事要出去下,中午就不用等我吃飯了,你自己叫外賣吧。”
本來這種情況也是常有的事,一唯并沒怎么在意,只是隨口問了一句:“什么事?有新案子了嗎,又有人直接找上了你?”
基本上所有案子都是一唯先過目,經過挑選決定接了,才會交給子風,但是偶爾也會有人跳過這一環節,直接聯絡上子風的。
子風苦笑一下,說:“這件事說來話長,三年前的舊案子,等我去何俊那拿回資料,你慢慢看吧。”
案子當然是越近越好查,時間拖得越久,查起來難度越大,因為很多證據很可能都隨著時間而消失了,即使有證人也難找到了。
一唯當然知道這一點,吐下舌頭說:“三年前的?看來有的忙了,快去快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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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風拿到資料,又簡單的和頭兒李瑞交談了幾句(其實這才是何俊要他親自來拿的原因吧),李瑞很深沉的說:“案子我看過了,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來,子風,你還是小心一些!”
子風當然只有點頭的份,他的確有曾經被人利用的經歷(詳見異世奇案錄第三卷現實與幻覺),雖然最后還是找出了真相,但是如果總被人利用……感覺總不是那么好,何況,他也不能保證每次自己都能洞識真相。
李瑞一直象他們的大哥一樣,哪怕子風已經不在警隊,他也還是一樣會操一份心。
子風當然也明白,委托人并不一定都是可信賴的,所以,不能讓自己有了先入為主的成見,而是要客觀的去調查這個案子。
從警隊出來,子風便匆匆趕回偵探社,他知道一唯肯定迫不及待了。
事實上,當年的資料的確是對高明不利。
白小宛身體有多處傷痕,死前曾被毆打,頭部被鈍器猛擊,但這些都不致命,很可能只是對她的一種折磨,或者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逼其就犯的行為,而真正致命的是刺入她胸部的一把水果刀,那是她自己平常用的東西,被兇手隨手拿來當做了兇器。
高明之所以會成為嫌疑人,而且幾乎被認定為兇手,是因為水果刀上只有白小宛自己和他的指紋,包括白小宛住處的其他地方,也只有她自己和高明的指紋和腳印。
做為白小宛的男朋友,白小宛住處的日常用具上有他的指紋其實是很正常的事。
可問題是,現在白小宛死了,而她的住處又找不到其他人來過的痕跡(白小宛是個愛整潔的女孩子,天天有清掃的習慣,所以,不是當天來過她這里的人一般不會留下什么痕跡。)這原來看起來正常的地方,就變成了高明被懷疑的證據,因為一切表明當天只有高明去過白小宛住處。而兇案現場更讓人聯想到,兩人很可能是發生爭執,繼而身體沖撞(或者說高明毆打白小宛),然后高明在盛怒之下做出了殺人的舉動!
也就是所謂的激情殺人。
一唯很努力、很認真的去看,看完之后她不由得說:“這案子看起來……好象真的沒什么破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