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不要難過了,有我這個朋友在,我不會讓你受到委屈的。”林嵐在旁邊一邊給我擦眼淚,一邊說道。
那時我們還是小學同學,我爸爸和林嵐的爸爸是世交,再加上我們從小就是鄰居,所以我和林嵐簡直比親姐妹之間的關系還要好上幾倍。
爸爸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和公司的一個女下屬關系曖昧,兩人的事情在公司傳得沸沸揚揚,后來那個女人好像還有了孩子。之后媽媽知道了這件事情,便到公司大鬧了一頓,還動手打了那個女人,一時失手推了那女人一下,那女人好似弱不禁風般的竟摔倒了,她肚里的孩子便沒了。這件事情之后,那個女下屬就離開了爸爸的公司,據說是爸爸給了她一筆錢把她打發了。但是,爸爸媽媽的關系卻因為這件事情一度惡化!
那天聽到爸爸媽媽在書房里吵了起來。
“一個賤人的野種也值得你這樣?”媽媽厲聲說道。
“野種他也是我的骨肉,是你殺了我的孩子。”爸爸的聲音低沉而又略帶悲傷的說道。
“你說他是你的孩子,拉拉難道就不是你的孩子嗎?”
“一個女孩子家能干什么?我將來的公司是要交給我兒子的。”一副不可一世的語氣。
我頓時覺得傷心不已,原來我在爸爸心里是這么的輕微。人人都以為我生在富貴之家,不愁吃穿,但是我卻未有一日體會過家的溫暖。每天放學回到家里,不是聽到爸爸媽媽在吵架,就是看到媽媽整日的以淚洗面,爸爸整日的待在外面不回家。
我從書房的門口走開,想要到客廳喝杯飲料,拿杯子的時候,不小心碰倒了旁邊的一疊盤子,我看到那疊盤子像大廈頃刻轟然倒塌般,摔落到地面,發出清脆的響聲,碎片撒了一地,我的手也不小小心被落下來的玻璃碎片扎傷了。
在客廳擦桌子的劉阿姨連忙過來,看到我受傷的傷口,便去找膠帶幫我包扎。爸爸媽媽也聞聲趕來。
“怎么回事啊,什么聲音?”媽媽問道。
“太太,小姐拿杯子時,不小心把盤子打碎了,還扎傷了手呢!”劉阿姨解釋道。
“真是笨死了,我養你有什么用,連個杯子都拿不好。”媽媽一臉厭惡的說道。
“有其母必有其女。”一旁的爸爸開口了。
媽媽瞪他一眼,他卻拂袖而去。
“還不趕快把地面打掃干凈了!”媽媽悻悻的看我和劉阿姨一眼,便回房去了。
她離去后的那一刻,我的眼淚便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小姐,你別哭啊,你回房歇著吧,地面我來收拾就好了。”劉阿姨勸道。
“我幫您。”我一手擦掉眼淚,坐在地上撿起玻璃碎片。
這些事情在童年的記憶里,時時提醒著我,再也不要輕易的流眼淚。沒有誰值得我為他哭泣,爸爸媽媽都不在乎我,還會有誰在乎我。
林嵐總是和我一起逛街,去買許多好看的衣服,買許多好吃的零食。回到家媽媽看到我拿了大包小包的東西,便會說:“真是敗家的女孩,掙的錢都讓你買衣服了,還買這么貴的。都不知道體諒體諒父母,我養你有什么用!”我最見不得她一副假惺惺的可憐樣,拎著衣服走回自己的房間。
后來,我便很喜歡和林嵐一起逛街,一起消費,我在花錢的時候是最開心的時候。我就是要花他們的錢,穿他們不喜歡我穿的衣服,去他們不喜歡我去的酒吧,結識一幫他們看不上的狐朋狗友。
從小到大,我都一直以為,自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最多余的人。我和林嵐一樣顯赫的家世,一樣都是女孩,她的爸爸媽媽視她如珍寶,把她當做掌上明珠;而我呢,爸爸媽媽視我如草芥,我到底是不是他們親生的女兒啊!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他。那天和一幫朋友約好去一個叫做passby的酒吧喝酒,說會有重量級的新朋友介紹互相認識,我一向是很喜歡認識新朋友的,只是這位重量級的新朋友不知道是怎樣的一個人。我們提前到的酒吧,大家懶散的倒在沙發上面喝酒聊天,幾個男人說著各種不堪入耳的黃色段子。
“喜歡喝草莓味的紅色飲料嗎?”一個長相干凈陽光卻稍顯甜美的男孩問道。他的打扮,一看就是同志。
“喜歡啊!我還想喝。”旁邊的男生手拿草莓飲料,眼神曖昧看著他。
“現在不行啦!一個月只能喝一次啦!”他的聲音嗲嗲的,聽得我好想吐。
“為什么啊?”那男生喝一口草莓飲料,不解的問道。
“因為人家那個一個月才來一次,所以一個月之后才能喝啊!”
他的話音剛落,喝草莓飲料的那個男生嘴里的飲料噴了一地。
我無聊的想要起身出去轉轉,這里一幫同志,真的沒什么好玩的。
卻看到大家突然正襟危坐,面色沉重又略帶驚喜的看著門外。
“沈老板,您來了!”
我順著門口看去,看到一個男子走了進來,他帶了一副黑色的墨鏡,英倫格紋襯衫配上黑色的馬甲,穿了一條米色的休閑褲。我經常出入酒吧歌廳,也可謂是閱人無數,但是從未見過像他這么有型的男子。雖然不知道愛情是什么樣子,但是我知道從那一刻起,我已經愛上他了。
他走到沙發旁坐下,步伐舒緩有力,坐姿英俊挺拔。他摘下了墨鏡,一雙眼睛深邃有神,英姿勃發,他自我介紹道:“大家好,我叫沈傲,很高興認識你們。這里是我的酒吧,以后大家可以多多來捧場!”他的聲音很有磁性,亦如他的人一樣充滿了魅力。
之后他向大家敬酒,輪到我的時候,我的心跳竟然加速了。
“你好!我叫沈傲!”他給我倒了一杯酒。
“謝謝,你好!剛才你說過你的名字了,我叫拉拉!”我接過酒杯說道。
“哦,呵呵!拉拉,很容易記得名字,我記住了。很高興認識你,拉拉!”我們互碰酒杯,一飲而盡。
他的話讓我心花怒放,他記下了我的名字,那么就是說,他有特意的留意我了。
后來就經常和朋友一起去passby酒吧,當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我是為了去看沈傲。忘了什么時候和沈傲走在一起的,只記得那天我生日,沈傲吻了我,他的吻強烈而又讓人迷戀,我卻發現嘴里多出一個環狀的東西來,我拿出來一看,是一個戒指。那個戒指是很簡單的外形,但是卻簡約大方,不失高貴,戒指的側面寫著“La”,是我名字的拼寫。他看著我說:“拉拉,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嗎?”
“我愿意。”我看著他的眼睛說道。
說完他便摟過我的肩膀,對著在場的朋友說道:“拉拉以后就是我沈傲的女朋友了,大家誰敢欺負她,就是和我沈傲過不去,我決不輕饒他!”
“誰敢惹拉拉啊!她那么厲害!”一個男人笑嘻嘻的說道。
“那倒是。”沈傲一臉溫柔的看著我說。
“那你要你小心了,以后你什么都要聽我的。”我捏捏他的鼻尖說道。
“遵命,老婆大人!”他畢恭畢敬的說道。
“呀呀!都叫老婆了!沈傲可是從來不叫女孩‘老婆’的。”一個女孩說道。
“是嗎?”我問我身旁的他。
“是啊。”
“那我之前你還有幾個女朋友?”我問道。
“哦,這個嘛,我想想,太多了,記不起來了!”他無奈的說道。
“你……”我生氣的舉起拳頭想要打他。
他卻一把拉過我的手腕,把我壓倒在沙發上面,更加瘋狂的吻起來。
我發現背后有好多雙眼睛,雖說我不是那種嬌滴滴的女生,可是這樣也太不體面了。
沈傲扭頭說道:“大家還不走嗎?想要在這里看我們洞房嗎?”
他的話音剛落,大家便匆忙離開,最后走的那個人還不忘幫我們關上了門,對我們說道:“不打擾了,你們繼續。”
沈傲看我一眼,說道:“繼續啊,哈哈!”
我和沈傲交往期間,也不乏有許多追求者纏著我,但是多半被沈傲給廢了,后來便再也沒有人敢近我半步。
沈傲曾經說,拉拉死都要進他們沈家的墳里。我當時也告訴自己,我活是他的人,死也要做鬼纏著他。
但是,自從楊紫漠這個女孩出現之后,我和沈傲之間便總是有爭吵。后來,因為我參與了林嵐和馬成策劃的綁架楊紫漠的事件,沈傲竟提出要和我分手。不錯,我是見不得楊紫漠那一臉清純無辜,嬌滴滴的摸樣,整天楚楚可憐的做給誰看。更可恨的是,她居然搶了林嵐的男朋友,林嵐那么愛張宇軒,為了他要死要活的,這口惡氣我當然要幫林嵐出一出。本來想著教訓一下楊紫漠,只要她答應離開張宇軒就放了她。但是沒想到馬成居然留了一手,把那把刀嫁禍給陳赫。沈傲那天氣急敗壞的質問我,問我是不是我栽贓的陳赫,我當時急火攻心的話趕話,就滿口承認了。但是他居然也相信了,他怎么可以這樣想我,我就是再糊涂,也不可能陷害他的弟弟啊。我可以傷害任何人,怎么可能會傷害我心愛的人的弟弟,讓他傷心難過呢?
我太倔強,太多棱角,背負不起太多的恩怨情仇,只是想要執你之手,換我一世蒼老。怎么就說出了那么狠心的話,做出了那恩斷義絕的割舍,你可知道,拿杯子摔碎的那一刻,我的心也如同拿杯子一般,破碎不堪。你曾經給予我的那些美好,我應該怎么去撿回來;曾經我們一起許下的那些諾言,是否依然在耳邊回蕩。只是,生命中失去了你,我的天空便失去了色彩。就像是失去鳥兒的天空,沒有一絲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