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懷瑾看見她縮在一邊膽戰心驚的樣子,心里還有些怒意。“這里是你家,你站在那里干什么!我又不會吃了你?!?/p>
不會吃了我,但是要吃了我更可怕。安歌心里暗暗想著,但還是假裝沒有什么事地往廚房走去:“不是,我只是要跟你倒杯水去?!?/p>
安歌把水放在白懷瑾面前,才吞吞吐吐地說道:“那天的事,是我語氣不好,你不要介意?!?/p>
白懷瑾冷哼一聲,“原來你還記得那天的事!”
“我那天太沖動了,我承認。本來前幾天就想跟你打電話道歉的,但是怕你還在氣頭上,更不想聽見我的聲音,就沒打?!?/p>
白懷瑾臉上的寒冷才褪去一點,語氣也緩和了下來:“那你,明天來上班吧?!?/p>
“啊?”
“我不介意,你明天可以正常來上班。”
安歌擺擺手:“不……不……我的意思是……我辭職的事是真的?!?/p>
白懷瑾的臉色一下子變得更差了,他竭力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給我個理由?!?/p>
“???”
“你非要辭職的理由。不要跟我說你是為了那個男人要離開這里?!卑讘谚а狼旋X地說。
“不是,是我自己的問題?!卑哺璧穆曇艉茌p,但是語氣很堅定,像是釋懷了一件藏在心里很久的秘密,“你知道的,我當初來到這個城市,就是為了江北城。前一段時間我找到他了,我跟他之間的事情也已經說清楚了?!?/p>
“這件事情結束之后,我就突然想明白了很多。我已經將近三年沒有去過一個完完整整屬于自己的生活,不為任何人。你可能不知道,我以前是學服裝設計的,在米蘭??墒且驗橐郧吧〉氖虑?,學業還沒有完成,所以……我想繼續完成我的學業?!?/p>
安歌不知道為什么要跟白懷瑾說這些,但是這些天她在家里出去的時候腦海里想的就是這件事,她自己也慢慢地發現,在白懷瑾身邊工作的那么多天,她把他當作的不是老板的關系,而是一個可以說話可以吐漏心聲的朋友。
她來到B城,離開江北城之后,心里認定的第一個朋友。
在她心里,他是特殊的。
“所以,你就要離開這里?!卑讘谚f。
他其實早有預感,安歌當初簽合同的時候他就感覺她在B城的時間不長,因為她根本不像要做保姆的人,做他助理的工作也是當初盛宇腳傷后迫于形勢所接的。她不屬于這里,她終究要走,他早該預料到的。
“應該是吧。”安歌低頭輕輕說,屋子里的氣氛變得安靜得只能聽到彼此的說話聲。
“什么時候走?”
“不知道,可能要晚一點。學校那邊還沒有聯系好,等聯系好了我再去?!?/p>
“要在那里呆多少時間?”
“兩年吧?!?/p>
“還回B城嗎?”
安歌靜默了,按理說她不應該再回到這里的,這里對她來說終究是陌生的,可是真要想要不回來了,總覺得心里有什么東西放不下。
白懷瑾看著安歌的沉默,明白了她的想法,這樣大概就是不回來了。
“你走的時候,我是不會去送你的?!?/p>
白懷瑾扯了一下嘴角,裝作不在意地看了一下手表,整理一下衣服站了起來說:“時間不早了,我要回去了?!?/p>
安歌忙抬頭,“我去送你吧?!?/p>
白懷瑾沒說話,她當做應許,跟著白懷瑾的身后,想送他到公寓門口,看著他坐上車,畢竟他是藝人,很多隱私都需要保護。
因為公寓里的電梯壞了,安歌和白懷瑾走的樓梯,隨著沉重的腳步聲一步一步向下,樓道里的聲控燈一個一個地亮了起來,她在后面跟著他的腳步,無意抬頭看著白懷瑾的背影,突然發現。
她好像,一直都在緊跟在他的身后走。
很多次在劇組,在機場的時候,碰到外面洶涌的人潮,從來都是白懷瑾在前面走,把握著方向,而她,從來都是跟著他的腳步走。
她一直都在把他當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