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一天三頓面條,每碗十元,加上房租二千元,每個月只要二千九,最多三千就夠了,哪怕有了房貸、但房租不用了,每月還能存二千,離婚是他合算。那么錢呢,錢到哪里去了?
不是還綁上了一個大戶千金,未婚白富美了嘛,難道除了衣服鞋子,就沒給點零花?
我翻了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