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暮夕的姐姐,她比我漂亮、比我會討好父親、比我受父母寵愛,安排婚事,她可以理所應當的拒絕,然后離家出走,她可以任性的在外面開客棧不被批評,她可以嫁給自己喜歡的人,她可以從小被捧在手心。
而我,比暮夕年長三歲,我總是小心翼翼,做著一個父母眼中合格的姐姐。
十六那年我出嫁,嫁給從未謀面的一個男子,他體弱多病,我用盡全身心去照顧他,可是他的病情越發嚴重,他的母親討厭我,說是我是他的克星,他的母親讓我為他煎藥,不可休息,十七歲那年,我熬夜煎藥三天后,孩子小產。我恨!我恨我的父母!我恨他!我恨他的母親!十八歲,他終于死了,我開心!我怎么會不開心!他死的時候我一滴淚都沒流,他的母親給我一紙休書,說不愿承認我是他們的媳婦。我回家,那年暮夕十六歲,我以為她也該出嫁,她是我的妹妹,我希望她可以不要像我一樣。
回到家,母親很開心的笑著說:你妹妹可真淘氣,不嫁就不嫁嘛,跑出去開客棧,就不回來了。我恨!我恨暮夕!母親的眼中是寵溺,而我從來沒有見她這樣看過我,她看我時眼中似乎只有嫌棄。嫌棄我被休回家,嫌棄我克死丈夫…我能不恨嗎?憑什么!
我慢慢靜下來,我認命,這就是命,我李暮晨認命,每天我都咬緊牙齒,一遍遍的在心里咆哮。
終于,我看見了一顆在我心里發亮燭光,他愛笑,他的笑一點點融化著我心中的積雪。我心里算計著何時能在見到他。暮夕說:她喜歡他,她要嫁給她。她風風光光的做了二夫人,可笑,居然是二夫人。我說暮夕,讓姐姐去府里幫你,我笑著,笑得很獻媚,我就這樣進了王府,她把我安排在后院的偏房,呵!我坐在屋中冷笑,這就是我的好妹妹,我恨她!我一定要得到他!
有一天暮夕觸怒了他,我開心,我找到了理由下手,我在酒里下了藥。第二早我看見他從屋里慌忙的逃了出去。大夫告訴我我懷孕了,我開心,我要把這個消息告訴他,還要告訴暮夕。
我和他說我要做王妃,我看到了他的憤怒。竟然,我成了三夫人,暮夕啊,為什么這輩子我永遠只能在你之下。
我說:暮夕,我懷了王爺的孩子。
她說:讓我滾。我開心,我看了她的沮喪與憤怒。
除夕那晚他扶我坐下,他的溫度正在一點點透過衣服傳過來,可是又一點點消失殆盡。
我發誓,我要為他留住這個孩子。我拼了命,當我聽見孩子的哭聲時,我高興不起來,我用最后一點力氣將腿狠狠朝兩邊撕開,我感覺的血液匯聚到下面然后一點點流失。我看見了鮮紅的床單,還有他緊張的神情,我開心,我發自的內心的笑了,他握住我的手,那么用力,讓我誤會是他的舍不得。
就讓我帶著你留給我的最后一點溫度和我對你的一點點期望離開吧。林見安,我暮晨這輩子已經值了……
我高興、我已經很高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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