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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初,緣于網絡。他一直靜靜地躺在我的QQ里好多年,好多到,我都記不清到底有多少年。也許,是我剛學會上網,便無意中加了他為好友。我們都那么沉默,他過他的生活,我過我的生活。偶爾,會彼此來一句生疏的問候,僅限于此。
隨著我上網越發地頻繁,和這個每天在線的他,也逐漸熟識起來。
他的生活,是一直在等候一個對他若即若離的女孩,或者說女人。默默地當著她的避風港。我的生活,是到處流浪,四處漂泊。顛簸流離。我是絕對自由的,無人問津,又毫無牽掛。有時候,他會問:暖,你的家人呢?家人?我好久沒有去想的詞。我回避了這個讓我忌諱的問題。我不允許任何人挖掘我的卑微和傷口,包括他這個從未謀面的QQ頭像。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父母便離異了。他們早已各自過上了各自的小日子。與其說我是一個包袱,不如說我是一塊詛礙他們幸福的絆腳石。在母親家里,我會突然地打開她的臥室,從容地注視著他們的激情四射與驚慌失措。在父親家里,我同樣是一個讓他們厭惡的不正常的小孩,我毀壞著他們理直氣壯的溫馨。
終于,在我年滿十八歲那天,他們再也懶得打我,再也懶得罵我,而是干干脆脆的將我轟出家門。送別我的,一個草草整理好的包,兩雙不耐煩的眼神,還有一句冰冷的:義務盡了。
是的,我將要自生自滅了。我的靈魂,我的肉體,我的耳朵,我的一切,將徹底自由了。
走在人群中,沒有方向的穿梭著。我已經想好了,我不會去找工作。找工作便要開口說話,我是那么的不想開口說話。說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我成了游民,游民就代表身無分文,身無分文也就代表沒有食物。在撐了幾天之后,我終于鉆進了那間常常去免費洗漱的麥當勞里悄悄地撿了別人吃剩的面包。這不像我倔強的,高傲的作風,可是,我還是做了。也許,我還想活下去。
這條漫漫的流浪之路,我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我也同樣不知道起始點是哪里,我所擁有的,多的不能再多的東西,便是自由了。自由得很荒涼,自由得很滄桑。幸而磨難它是讓我快速成長的捷徑,我開始學會去賺一些錢,錢是一個很俗的東西,可是我不得不為它世俗著。我會到處去撿一些塑料瓶,然后拿到收廢品處賣掉。有時候也會批一些小玩藝,貼上標價擺個地攤,實在不行時,就去小飯館做臨時工,我大多數都是選擇在角落里刷碗。賺來地這些錢,我并沒有計劃給自己租一間可以遮風擋雨的房屋,過上所謂溫飽的生活。我大多把它們貢獻給了網吧。是的,我很愛上網。上網成了我喧泄孤寂的唯一方式。很適合我的方式,不用開口,指尖敲敲健盤,便可以把想說的都說了。別人看不到你的眼神,連撒謊,連沉默,都顯得理所當然。
就這樣,時光這把輪子,把我壓得城府很多,也把我曾覺得纖細的雙手,壓得粗粗糙糙,不過,它反而顯得更般配我了。
我喜歡看到初亮著的QQ頭像。雖然有時候我們并無交流。
他是一個溫和的人,溫和到仿佛沒有情緒。他和大多數城里的白領一樣,朝九晚五的重復著。他不喝酒,不抽煙,唯一的愛好便是掛著QQ打游戲,單機游戲,不知疲倦地與電腦奮戰,他之所以每天掛著QQ,就是在等那個她。
我又送給了他一個標簽,癡。
對他而言,我是一個不好相處,背負很多秘密,淡漠且不靠譜的人。他覺得我一定是一個千金小姐,不懂很多苦難的孩子。
我告訴他,他猜對了一半。
他的確是猜對了一半。對性別不公開的我,至少他猜到了我是個女人,或女孩。我一直覺得女孩與女人,男孩與男人,是有很大區別的,女孩或男孩都是一種純粹,而女人和男人則是帶了顏色的,深色,淺色,亦或透明色……
而我,根本就算不上女孩,我只能算是一個內心比較黑暗的女人,老女人。是的,我的年紀與心理,從來都不成正比。從小,我便不知道單純長什么樣子,我也不向往陽光的溫暖明媚。我只是習慣了這樣的生活,這樣的自己。
走,不停的行走……
沉默,像啞巴一樣的沉默……
不過,我卻喜歡別人叫我暖。為了這個暖,我來到了,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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