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酆朝對商人很寬容,商人不能參加科舉,可是商人的親人子孫卻可以。
而對經商很有天賦的常書流有了秀才的功名之后就不愿意參加科舉了,可是他也沒有自己經商,畢竟如果入了商籍,他的秀才的功名也是會被剝奪的。
而且,常書流曾經大言不慚的說了,自己要娶男妻。
常書流二十六歲的年紀至今未婚,就是因為他想要娶男妻的緣故——并不是村長不愿意,而是他至今都沒有遇到那個能夠共度一生的人。
沒錯,麒酆朝是可以娶男妻的,或者說這個時代是流行南風的。
而且,麒酆朝的皇后,是男子。
麒酆朝的皇后是從皇帝還是太子的時候就嫁給了他的,知道太子登基成為皇帝,他也成為了寵冠后宮的皇后。而且,皇帝從始至終都只有皇后一個人,并沒有納妃納妾,登基之后被百官進諫納妃,皇帝都視而不見。
而且,皇后也不是個軟柿子誰都可以捏的,皇帝納妃充納后宮的事情轟轟烈烈的進行了幾個月之后,被皇帝和皇后聯手給壓了下來,一直到了現在皇帝登基十多年了,皇帝皇后一直鶼鰈情深,從來都沒有第三人。
至于皇帝后繼無人?
皇帝的膝下養著比他小了將近二十歲的弟弟,現在也已經十多歲了,已經開始處理政事了。
所以,以前雖然很流行南風,可是男妻男妾的地位卻不高,因為男妻男妾無法生育子嗣,所以失寵之后的生活非常的艱難,所以還是沒有人愿意嫁于別人做男妻。
可是自從皇帝和皇后的事情出來之后,很多的男妻都揚眉吐氣了——當然,如果扯著皇后的大旗作死,皇后也不會手下留情的;即使皇后不下手,皇帝也會對那些敗壞皇后的名聲的人下手的。
所以,有了皇帝和皇后這樣的榜樣,村長是不會阻止自己兒子娶男妻的。
可是,村長對這個兒子簡直是恨得牙癢癢,自從那個臭小子說要娶男妻已經過去將近十年的時間了,可是這個臭小子從來都沒有帶個人回來,更別說是成親了。
原本對兒子只愛藍顏不愛紅顏就非常不贊同的村長媳婦兒就更加的難過了,將近十年的時間,村長媳婦兒都松了口,即使當年尋死覓活地讓兒子娶女妻,可是兒子都這么大年紀都不成親,她都怕兒子孤獨終老了。
“柳兒。”
低沉的男中音,輕柔中卻帶沉穩的男子氣概,獨屬于常書黎的聲音。
常柳聞言,抬起頭看向那邊穿著粗布短打的年輕男人,微微瞇起眼。
常書黎長相俊美,跟別的書生不同的是,常書黎長得高大,身材健碩頎長。即使偶爾穿著長衫,也掩不住他身上的肌肉,那是常年勞作的人才能養成的健壯的肌肉。
常書黎的皮膚不似別的書生的白皙,也不似別的農夫的黝黑,而是健康的小麥色的皮膚。
常書黎長相俊美,一雙雙眼皮大眼睛常年含笑,看起來就是個好脾氣的人。
實際上常書黎的脾氣也非常好,可是他這個人說發脾氣也是很厲害的,尤其是常書黎還是非常護短的男人——或者說,常家的人都非常的護短的。
常書黎當年考上秀才,又娶了妻之后就安安分分地回家種地,并沒有再進一步的想法。他直言相告,他的積累還不夠,而且如果真的考上了,出去當官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他要做一個知民生,知生計的父母官,而不是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書呆子。
村長聞言,也覺得兒子說得有理,也就不逼著兒子去參加科舉了。
常書黎才剛剛二十八歲的年紀,再加上常年勞作養成的健碩的身材,讀書人特有的氣質,讓他非常的受歡迎——當然,成親之后雖然也是很吸引人但是也沒有人不長眼的想要破壞人家的婚姻。
而常書黎的妻子,常柳的母親蘇秀娘也是個漂亮的女人,家里家外一把手的好女人。
“爹。”
常柳看著常書黎含笑的樣子,依舊面無表情地打招呼。
常書黎上前,大掌放到常柳的頭頂上揉了揉,笑瞇瞇道,“柳兒又進步了,竟然都能夠獵到這么多獵物了。”
“多虧有師傅與父親教導。”常柳一本正經道。
“呵呵。”
對女兒這個樣子,常書黎和常家人都一樣習慣了,雖然才短短半年的時間,可是女兒這個樣子還是很可愛怎么辦?
“走吧,你娘做了不少好吃的,我們先去嘗嘗。”常書黎牽起女兒的手往里走,常書黎還不忘使喚兒子,“墨兒,拿些獵物送去你爺爺奶奶與大伯家,讓他們也嘗嘗。”
“是,父親。”
與常書黎的長相有八分相似,卻因為年紀小小還沒有完全張開的小小少年常墨應道。
常墨把那只狍子單獨拎出來,掏出一把三叔送給他的匕首給狍子剝皮,開膛破肚,動作干凈利落沒有半點的澀滯。
從小,常墨就經常被他爹給拎出來干活兒,半年來因為常柳經常上山打獵,所有的獵物都是交給常墨處理的,所以常墨處理獵物的動作已經完全的熟練了,即使他才剛剛十三歲,還是個小小少年。
不過,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常墨雖然不是太窮苦的人家,但是畢竟是農村孩子,上樹摸鳥蛋,下河摸魚蝦都是常有的事情,所以處理獵物什么也不是什么不能做的事情。
將狍子處理干凈之后,內臟什么的常墨那個木盆出來放著,這些東西就交給老手蘇秀娘做比較好。所以,把一只六七十斤重的狍子這么處理之后,常墨分了十斤一塊,十斤一塊得分了三塊,然后拿著個籃子放好,拎著兩只野雞一只野兔,往爺爺家走去。
蘇秀娘出來處理狍子的內臟,見常墨的動作之后笑瞇瞇道,“墨兒,早點回來吃飯。”
“知道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