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朔臣是一個很怪的人,不喜歡說話,也從來不把其他人看在眼里。之前一直沒有注意到夏聽說,那是十分正常的事,而現在會突然對她有印象,也全托了周尚的福。周尚在方朔臣耳邊喋喋不休的念了幾天幾夜,即使是再冰如鋼鐵的人,也會有點印象了。
而方朔臣對夏聽說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喜歡賣衣服,而且還是賣別人的衣服。
所以他寧愿選擇送她回去之后拿回自己的衣服,也不會讓她把自己的衣服穿走然后賣給其他莫名其妙的人。
他一直送夏聽說到了宿舍的樓下,夏聽說立刻脫了外套還給他:“謝謝你。克洛帝斯的氣溫太低了,穿得再多我也覺得比較冷。”
方朔臣接過外套的時候,夏聽說注意到了他手背上的青鳥,微微怔了怔:“這是什么?”
“鳥。”方朔臣隨意的答了一句。
夏聽說仔細看了看,忽然綻開笑顏:“是青鳥吧?如果有一天我找不到路,也許青鳥會帶我回家。”她已經轉過了身,走向宿舍大門去。方朔臣卻在這一刻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等等,你——”
“什么?”夏聽說扭過頭。
方朔臣卻僵住了,微張著嘴,最終什么也沒有說,而是放下了手去:“沒什么。”
——你知道青鳥嗎?
——青鳥是世界上最美麗的鳥哦,盡管翅膀那么小,卻可以飛得很高飛得很快。而且,它是傳遞幸福的使者,只要擁有青鳥,就可以擁有快樂!如果有一天我找不到路,也許青鳥會帶我回家。
有時候,總會有那么一瞬間。好像這一刻你所聽過的一句話,走過的一條路,做過的一件事,仿佛在過去的某一個時間段,你曾經有做過,卻不存在于記憶中。就像此時此刻,那句話出現在耳畔邊,仿佛這一個場景就曾出現。
或許說的是同一句話,或許說的不是同一句話,卻如此熟悉,仿佛過去那個時間段就在自己眼前。
看著眼前的那個人漸漸走遠,方朔臣漸漸放下了手:“夏聽說……么……”
果然是一個讓人容易記得的人。
“我不服!!!!!!”休息間里,周尚又開始在那里大吵大鬧起來,“為什么朔臣要送她回宿舍去?!現在全校的人都知道了,外面還傳的沸沸揚揚!明明應該是我送的!明明是我先看見她的!我不服我不服!”
在為下午比賽做準備的方朔臣抬頭瞥了周尚一眼:“你昨日取走了她的衣服,她只穿單薄的衣服走回宿舍,第二天怎么比賽。”
“那你可以把衣服給她!”周尚像個孩子一樣在地上打滾,“嗚嗚嗚,明明應該是我送的才對。”
另一邊的林澤宇一合書:“哈,我看朔臣是怕自己的衣服被賣給莫名其妙的人,所以才選擇送她到宿舍,再把自己的衣服拿回來。”那個女孩賣衣服可不是一次兩次了,以方朔臣那么潔癖的性格,當然不會把衣服丟給隨便一個人。
周尚還氣鼓鼓的。林澤宇卻把話題帶開了:“朔臣,下午的比賽你有把握嗎?”
“志在必得。”方朔臣毫不猶豫的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