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也就是給公司打去電話又請一天假。
為了轉移注意力,特地到超市狂購零食飲料,把自己鎖進屋內,電視打開,把煩人的心事拋后。
全心全意專注,一心凝聚電視節目上就不會有二用,許強的事姑且放到一邊,想讓今天放松心態,悠閑度過一天。
看了一會兒電視,迷糊睡下,醒來已是晌午,電視前再無逗趣的事了,閑得慌并把頭發盤起,打開音響,拎起抹布打掃屋里。
隨著音樂,哼起小調,干活更有勁了。
沒多會兒,門外敲門聲響起,興致被打亂,前去開門。昨天的兩位警察給了個道訪的微笑,懸在手中的抹布瞬間飄落,咬著下唇把警察請進屋。
和昨天一樣,給他們倒去茶,依舊和他們對坐。
沒什么可瞎扯的,警察直問了:“余女士,你和彭清見面那會兒是你下班后的時間去見她的,對嗎?”
“對。”
“我們今早去過你公司,聽你同事說你當天請假了,并沒去上班,那么你那天不是下班后去見被害人的?”
驚慌了,記起來了,當天見彭清是專門向總監請的假,可在警察詢問下,糊涂慌了張說那天是下班后去見彭清(第91章中警察在盤問時,做出了這樣的回復)。
“你有不能說的嗎?”警察繼續問話。
對此,答不上來了。準確的時間是下班后的時間去見彭清的,可那時我請假了。兩眼盤旋,裝作自然,端起面前茶杯大飲一口,還持續滾燙的開水,把舌頭燙著了,連忙捂嘴咳了好幾聲。
不外乎,要在警察面前表現自然露餡了。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么。”不承認,知道這只是警察小小的花招,想騙我露出馬腳。
“余女士你是想包庇嫌疑人,還是你本來就是嫌疑人?”警察試圖用威脅的口氣與我互掐。
沒被嚇著。
“你們警方懷疑我是嫌疑犯,那就得拿出證據來,在彭清的確認死亡時間里我有不在場證明,9點期間我去過便利店,便利店的監控探頭和便利店人員可為我作證,錯開9點前后我住處的地方離彭清那也要一小時多的路程,包庇嫌疑人那就更不用說了。”振振有詞,不讓步,為自己提出更有利的證據。
彭清的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之間,就此確定是(第90章中盤問時,問了昨晚8點到10點都在干嘛)。
暗自高興,還好把握到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警察遲鈍了一下,從胸口的衣袋中掏出兩張照片,端量后把一張照片遞到我面前,是和彭清在咖啡廳見面照片,警察指著照片道來:“你在之前的證詞中說道彭清只是給了你小紙條,之后什么都沒說過,可是我們去過哪家咖啡廳監控探頭告訴我們你們在哪逗留了很久,哪里的服務員也告知我們你們有聊了一會兒。”
興奮的心里立馬跌落,不敢伸手去拿眼前模糊照片便知真假,因為警察說的就是真相。
“在此我們還沒把你列入嫌疑人的名單中,因為你的確有不在場證明。但你在之前的證詞中和現在的所持有的證據,能表明你對警察隱瞞了一些事,是否在包庇嫌疑人,還是有不能不得已不能說的?因此我們再次找上了你。”警察又概括了一切。
把頭低的更深了。
以為警察辦案,對他們口述就行,沒想過他們細膩,絲毫不放過一點的蛛絲馬跡。而我疏忽了重點,想蒙混過關。
默不作聲,拿不出更有利的說法來證詞。
“這是我們現場收取到證物,你認識這塊表的物主嗎?”
警察遞出手中另一張猶豫已久的照片,手表的表帶已被燒得黑漆一片,表殼還能看出時針秒針。端詳揣摩后覺得熟悉,似曾見過。眉間鎖住,猶然想起我送給許強的那塊表。
“這是?”沒認定出,不敢把后半句說出,只在心里默默估量。
在他一次生日我送過他一塊表,表殼中的模型和這被燒過后照片中相似(第64章中提到過,也提到表的款式和樣式)。
認真細看真的一模一樣。
懷疑變成了肯定,許強是壞人。
面部表情瞬間扭轉,強忍住眼眶中的淚花,指甲以陷入肉皮中。警方注意到了我轉變,不再強行逼問:“不要覺得為難,你可以跟警方說的。”
其實,昨晚和許強對話,并沒中斷……
延續之后,不能就此甘心的我,跟他闡述:“我沒有想過之后我們會變成什么樣,也不敢貿然斷定你會是什么樣,只是這個事態轉變的太快,沒等我考量、評定好壞之時,外界因素似乎已作出了答案。但我還是不愿相信。”
始終抱在希望在,對他還有希望。
“親口說出比什么都來的可靠,所以我想聽你說。”把自己想法掏出,希望的目光望向他。
“你想知道什么?”
“彭清遇害的那晚,8點到10點你在干嘛?”
當時心中不平衡,就要清楚一個歸根結蒂。
“你真想知道?”
“嗯。”夜光下看不清他真正的臉龐。
“我去見彭清了。”
踹不過氣來,抱頭痛哭。最終他誠實的回復,更讓我接受不了事實。
淚水浸泡了我的衣袖,再過問一些已經不重要了,已經很明了。我之所以親近的人,抱以最大的肯定,我相似的人是最好的,無論什么都無法取代。縱然他放錯,放寬心去包容,才得以到現在才會有更好的感情。
可縱使我包容這件事,這個錯已經是罪無可恕了。
“我…我...”哭不出聲,嘴邊也忘了詞。
他用寬大的手掌,輕拍拍我肩膀:“不要覺得為難,你可以跟警方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