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笑話嗎?蕭明站起來把雜志拿過來,一邊看,一邊問林云花。
不是,她大聲的說,我是在幫你,如果你不領情,那以后我都不再管你了。說完,林云花氣呼呼的坐到了沙發上,拿著遙控器調電視頻道,一只手還叉在胸前生氣。
對不起,蕭明坐到她的身邊,你說的沒錯,我的確應該敞開心胸接受這一切,只是這......
怎么了?
你這不是叫我跟一個男人去約會嗎?
然后呢?
這樣實在是太Gay了,男人跟男人約會,不就是同性戀嗎?我是個異性戀,實在沒有辦法接受這件事情。
用個人廣告來交朋友,并不會很GAY啊。
沒錯,蕭明說,這樣并不會很GAY,而是非常的GAY。兩個不認識的男人相約在酒吧或者是在餐廳見面,想要多認識對方,完全就是同志才會去做的事情啊。我沒有辦法,做不到。
但是蕭明,你又不是同志,你有一個女朋友,也就是我。你不會因為跟一個男人去酒吧喝酒,就突然的改變了你的性取向了吧。林云花回答他。蕭明聳了聳肩,作出一副無法接受她的想法的樣子。
反正,除了你覺得有一點GAY之外,還有其他的想法嗎?我可是花了很久才寫出這個內容的。
內容,還好吧。
才“還好”嗎?你沒聽到我說,我花了很久才寫好的嗎?
嗯,我只是好奇啦,你怎么會用“尋歡作樂”這幾個字?蕭明問。
我只是覺得這幾個字特別的有意思有趣啊,林云花解釋說,我也想過,現在人們是不是還會尋歡作樂,不過后來還是決定用這幾個字。你為什么這樣問?她皺著眉頭問蕭明,這個字,跟同性戀一點兒關系都沒有吧。
你也承認這實在是很GAY,對不對,蕭明說,你想,異性戀的人會尋歡作樂嗎?我可不這么認為啊。迪斯科或者街舞一定是那些同性戀者發明的,這樣他們既有地方可以聽熱鬧的音樂,又可以找樂兒。
林云花嘆了一口氣,完全不能接受蕭明的說法,你知道自己在講些什么陳詞濫調嗎?
我當然知道,蕭明點了點頭,我的意思是既然我不是同性戀,你就不該在廣告里把我寫成那個樣子。
哪一段是你喜歡的呢?
蕭明想了想,說,你寫的個人愛好吧,不過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討厭你寫的那些不喜歡的事物。
可是你真的很討厭那些東西啊,你說過榛果跟花生一起吃起來很惡心,還有你跟王琳的男朋友張力相處不來,因為你在他的車上看到了一張阿娜絲塔希雅的唱片。
你不要聲音這么大,一般人當然不會喜歡那些東西,他重重的嘆了一口氣,又仔細的讀者那則廣告的內容,我實在很難想象,三行字就可以把一個人給介紹完畢,你看,這就是我:有一點娘娘腔,討厭花腔女歌手和吃榛果的人,我很感動,感謝你為我所做的一切,寶貝,只是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出來這些有什么作用?
你難道不想知道有多少人回應嗎?
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