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先行司法認定馳名商標體系的法律漏洞》,還是《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通過后直接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法律風險》。
這些系列課題的論文,真拿去署名的話,肯定是要得罪法律實務圈子里的某一些既得利益者的。
差別,無非是得罪的人數多少強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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