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奇的母親是妓女,父親是慣犯。他八歲時殺了人,因為死者是社會敗類所以不了了之。布奇被遣送回母親身邊,還得到了上學的機會,生活有一段時間充滿陽光。
但他母親在一間浴室自殺了,因為梅毒晚期。
十二歲的布奇只好被剛出獄的父親接管,這個人渣父親對兒子和情婦拳打腳踢。布奇在那年偷了輛福特,再開了幾千里路.......僅僅如此就被關入少教所四年——在那里他學會了如何作案。
起因是正義感十足的老警長自認為,比起待在父親身邊布奇更適合待在少教所。他不知道個人視界的狹隘從而踐踏法律,賄賂法官,將布奇推入無人管教的深淵!(他用一塊牛排讓法官改判。)
布奇成了慣犯,也很自然進了監獄。當他和同伴逃出監獄,意外闖進本片第二個主角——八歲的菲利普男孩家中,并阻止了同伴強奸菲利普母親或毆打菲利普的行為。他在菲利普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童年,于是帶著菲利普一路朝阿拉斯加逃亡,途中建立了與菲利普似父子般的關系.......
但結局卻是布奇為了保護男孩而死,又或許是自殺......總之布奇直到最后也想為菲利普打破其嚴苛的管教。
注:菲利普沒有父親,和母親與兩個姐姐生活在一起,他們家還是浸信教徒........不能過圣誕節,不能吃棉花糖......沒參加過嘉年華,沒有和父親一起坐過過山車。菲利普繼續維持原來的生活,甚至將成為一個娘娘腔,他連萬圣節扮演鬼馬(小鬼)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