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了人流和貨流,買賣自然就有了。
有貨了,貨棧就有生意。
有人了,飯點客棧就有買賣。
另外還有苦力、挑工、搬夫等等……
客商們開始爭搶新地大街上的有限資源。
貨棧是免費的,先來先到。有的客商不滿意:“我這一箱子東西可不能日曬雨淋,什么免費?提供服務就得收錢,一錢銀子寄放一天,你給我開個柜!”
“哎喲,才一錢銀子一天啊?想必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貨物吧?我這石頭可是雷州奇石,千里迢迢運過來的,來,伙計,給我開個柜,一天一兩銀子!”
……
這等比價之聲每天此起彼伏,把陳炫之心里美得不要不要的。
他也順勢開辟了更多的貨棧。畢竟那些個房子空那兒也是空那兒,不用白不用。
只是,隨著貨流的增多,出現了一個問題:伙計不夠。
現在新柳鎮十分忙碌,處處都需要人手。陳炫之先前調集人力建設碼頭和道路,都是出了大價錢的。要去找富余的人手來,首先資金上是個不小的壓力。其次,人招來是一回事兒,能不能留住又是另外一回事兒。
畢竟,處處都有發財的機會,新柳鎮本地的勞動力不但水漲船高,底氣都足了不少。
這種情況下,陳炫之需要改變思路。
既然招員工不好招,那就干脆不招。
那么新開的貨棧怎么看管呢?
陳炫之有了個主意——招合伙人。
合伙人不是什么新鮮概念,搭伙兒做買賣自古以來就有。但一般像陳炫之或者李三那樣的土財主,財力雄厚,又有威望,所以有什么買賣一般都是自己通吃。
這就涉及到生意里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你是更重視利潤,還是更重視營業額本身?
如果是前者,那么陳炫之說什么也要自己投資、自己受益。
但如果是為了后者,那么他大可以招進合伙人來,共同把蛋糕做大!
何況現在形勢所迫,陳炫之不得不轉向后者。
新柳鎮是個商業市鎮,會買賣的人不少,新柳官道上那么多商戶,本來就是陳炫之的轉移安置對象,所以按理說,這些商戶是他最好的合伙人人選。
但是陳炫之恰恰不能找他們。
畢竟現在新柳官道上買賣最為好做,你現在低著頭去求他們一塊兒跟你經營新地大街上的貨棧,他們一來肯定不愿真心實意地把新地大街上的買賣做大,否則的話不就是砸了自己在新柳官道上的本業了么?
所以,陳炫之要從別的地方物色人選。
不過好在新柳鎮上商業如此繁榮,有的是想出人頭地的下層人士。
陳炫之在街巷上流連觀察了幾日,確定了一個人選。
名字叫:張恒。
人如其名,這個張恒很有恒心、有毅力。
他雖然是個苦力,但對于自己的時間和金錢都有很仔細的規劃。當別的同行辛苦完了一天,把所賺得的銀子拿到酒館妓院里揮霍一空的時候,張恒卻只花幾文小錢買上兩個饅頭,就著涼水果腹一頓。
對于藏下的銀錢,他也小心謹慎得很,即便是在客棧最便宜的集體通鋪里睡覺的時候,都小心地選擇靠墻而不是靠窗的位子,擔心的就是有什么宵小鼠輩,把他辛苦錢給竊走。
更關鍵的是,張恒這人跟李三有一個根本的區別,那就是富有愛心。
李三當年也是這種從草莽中起家的,精明、算計、眼光準確……這些商人的優秀特質李三都有,但李三唯獨缺了一點——缺乏仁心。
沒有仁心,就注定買賣難以做大。別看李三現在在新柳鎮是數一數二,那是因為他沒有進入到更大的商業環境里。如果把李三放到清河縣那種更為廣闊的環境下,缺乏心胸、不懂得與人連橫的李三終究要失敗。
可張恒卻不同了。
他除了愛錢,還愛人。
仁者愛人。張恒自己過得苦巴巴的,卻一向努力照料著街上的幾個流浪小孩。
這年頭,在大城之間來回流浪的孩子不少。陳炫之也見過一個,要不是他自己實力有限,而且身邊已經有了個小火柴,他還真想在自己家里多收留幾個。
當然,這類孩子大都很野。沒辦法,流浪生活過慣了,受不了拘束,能討來東西固然好,討不來就去偷就去搶。
如果連這兩點也做不到,那就去道旁撿剩飯剩菜,再不濟就去跟狗搶。
這些事情,陳炫之有時候都不忍心看。
不過通過張恒,他倒看了不少。
張恒對這類孩子有辦法,想吃飯行,給你買饅頭,但是必須得幫我做活兒。
其實都不是什么重活累活,畢竟這些孩子們年紀尚小,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能做多少事兒?但張恒就偏偏要他們做——哪怕是給提個東西從街頭到街尾也行。為的就是培養這群孩子們的勞動意識,減少不勞而獲的心理。
而對于性格惡劣,總是鬧事的孩子,張恒的處理辦法也很簡單——打。
沒錯,就是打。
張恒可不是那種圣母白蓮花,深知不能綏靖妥協,碰到惡劣分子,只有拳頭才是最好的語言。
這兩者結合起來,就讓張恒無意中達到了中國古代治國的基本思路——儒皮法骨。
以儒家施以仁義教化,但對于秩序的建立和維護,依然靠的是法理律例。
對于這樣一個人才,陳炫之心生佩服,巴不得招至麾下。
但是,陳炫之是真想用這個人,恰恰不能三顧茅廬,登門拜訪。
因為他是要對張恒委以重任。如果輕輕松松把張恒招進來管理貨棧,對于外人來說,他不過就是個普普通通的苦力而已,不會對他真心尊重,所以還是得略施小計,一方面讓大家看到張恒的實力,另一方也考驗張恒對買賣的真實興趣。
陳炫之的計劃十分簡單:貨棧招募合伙人,入股制,總股本1000兩,招500兩。
后面有很重要的一句:可賒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