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我也想通過它,找回我的扶桑。
最后一句話,顧謹初沒有說。
蘇嵐聞言,眉心微微一動,目光落在顧謹初的身上,心中盤旋著一朵疑云。
她不記得瀾桑的故事到底是怎樣的,但是聽這個男人的話,莫名就覺得他的目的不止他說的那么純粹。
看他的樣子,倒像是在以《闌珊》為寄托,在找尋什么人似的。
想歸想,但蘇嵐也沒有天鵝肉擺在眼前白白放跑的道理。
最終,錢色惑人,蘇嵐還是選擇拋下心中的顧慮,毅然答應了。
答應的一瞬間,顧謹初心中沉重的大石頭瞬間落地,他莞爾,“我會著人盡快與蘇小姐聯系。版權歸屬顧氏以后,我會第一時間吩咐籌拍。”
蘇嵐笑瞇瞇地點頭。
然而,這一“盡快”,一去就是一個月。
這一個月,蘇嵐的身體已經完全恢復,出院之后,她把自己以前的生活,以及網上的作品,事無巨細全都詳細了解了一遍。
這一了解,倒是叫她生出了一個疑惑——
蘇嵐有一本比新華字典還要厚的日記隨筆本,幾乎每天,蘇嵐都會在上面寫下一天生活的心得與體驗。
也是從那上面,蘇嵐了解到自己一個月前的那場意外,原是打算上山去考察一下山上人們的風土人情和生活方式的。起因是她打算寫一篇貼近生活的現實小說,沒想到考察著考察著,人就考察到醫院里去了。
對于這點,失憶后的蘇嵐除了感嘆命運弄人,也不知道還能說些什么。
真正讓她疑惑的是,當她把日記本翻到前面,從第一頁開始看起的時候,發現日記本中,大量出現了第三人稱不明人物“他”。
一頁一頁閱讀下來,蘇嵐發現,文中的“他”很可能就是她的前男友。
只因文中這個詞兒出現頻率太高,而且主人公人物,曾多次含沙射影地表述過對此人的痛心與惋惜。
言辭之間,不乏遺憾與悔恨。
之所以寫到書里,約莫也是因為用情太深,太過難忘,找不到人舔舐傷口,便只能以隨筆的方式來安度余生,表達自己對“他”濃烈卻不得的情感。
蘇嵐用了一晚上的時間來反復閱讀這本日記本,看完的時候,腦海里蹦出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
年少時不能遇見太驚艷的人,如果不能白首,余生都將是平平無奇。
合上書的一剎那,蘇嵐感慨:“看來原先的自己受過很重的情傷啊,否則怎么才二十三歲,心態就老得就跟七老八十似的?”
“不行不行,必須得祈禱一下我不要遇到那個人渣,否則在一個人上面栽倒兩次就太sui了!”
蘇嵐在那里雙手合十求神拜佛,猝不及防自己的手機響了。
她拿起手機劃開屏幕,躍進眼眶里的,是一條微信好友驗證。
盯著那個驗證消息,思索了兩秒,蘇嵐點了同意。
原以為對方加她好友,必然是出于某種目的,然而蘇嵐等了一個晚上,都沒有見對方發來一條信息。
她心生疑惑,卻也不愿多管閑事,很快就將這事兒拋諸了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