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三萬字的時候,曾請一個評書高手來看文,高手說:你的文,我看不出感情。
為此,我郁悴了許久,剛開寫時候,勁頭很足,在文章15萬字的時候,我迎來了作為寫手的第一次打擊。朋友們點評書時不留余力地毒舌與抽打,但這些并不是打擊,最打擊的還是認識了兩年的人把我當作笑話放到論壇去,打算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與民同樂一番來大笑我一把。
從那之后,我消沉了,現在說出來也不怕看到的人笑話。當時我很痛苦,被人當笑話打擊的那段時間里,我想到的是開書時,高手的點評——我真的沒有感情嗎?一點都沒有嗎?我寫不出有感情的文嗎?我真的不適合寫文嗎?!
睜眼閉眼的,我想到的都是高手說的那句話:你沒有感情。
從那之后,我陷入了迷茫,也消沉了。同一組的作者朋友也被我翻天覆地的變化給嚇退不少,嘿嘿。
前幾日,想開了些。我對作者朋友們說:寫書,本來是件開心的事,所以我應該寫得開心一些,不應該為這些事情而破壞了我寫書的初衷。
我是個喜歡做夢的人,開始做夢是從多少歲開始就不記得了,但我記得我把自己放逐在夢中是多少歲,到如今,大概有九年多了吧。高手看《我為神妻》的時候說過:你是個喜歡做夢的人,而且還是作繭自縛而不是破蛹成蝶的那種。嘿,她說得不錯,從那時候起,我才發現我與現實有多脫軌。在經歷論壇打擊之后,我消沉迷茫一段時間,就做了兩個決定:
一,我該回現實了,我已經愛做夢,但我應該回現實好好活著。
我有愛我的父母,雖然二十年來大半的日子都是分開的,可是現在孤單的他們已經生了藍小妹,未來的日子里,小妹將是我的責任,我不可以再任性地把自己放逐,厭恨這世界。我希望她能在成年之前一直都生活在父母身邊,希望她快快樂樂的,是個聰明又有方向的人。我想給她營造一個很好的成長環境,而寫書,并非我所長,也并非我所能賺大錢養人的。
二,寫書是件快樂的事情,當它沾上功利性質的時候,我會逼著自己寫自己不擅長的題材,縱使我會很盡責地將它寫好,但總覺得不開心。把它當作興趣來寫吧,賺不賺錢也無所謂了,我想讓自己開心,如果可以,我希望看我的書的人也看得開心。(縱使,它可能不是小白文)
前幾天,我最親近的舍友忽然問我:你初中的時候是不是一直在看書啊?我說是。舍友問:那你是不是不和別人說話?我說好像是,記不清楚了。舍友問:那你豈不是很孤單?你不難受嗎?那時候我說不出話了,因為我不知道該怎么回答。
然后我想起了高中時最要好的同桌,每周調一次座位,唯一一次的分開,同桌興高采烈地說我們終于分開了。她一直都說和我不像,但其實我們兩人很像的,骨子里都透著一股薄涼與清高,說的話總是沒心沒肺。她說我們終于分開了,我也撒花慶祝,可在那一周的一個自習課里,我忽然發覺只有我一個人了,孤單讓我害怕得無法控制淚水橫流。
其實啊,我很怕孤單,可是我總是放逐自己,讓自己沉浸在孤單之中。
在大學宿舍里窩了兩年,皮都白了,初中時被同桌燙傷的黑疤都變明顯了。嘿嘿,我真的應該走出宿舍,到處轉轉,把皮再次曬黑,這樣傷疤就看不見了。
最后,再嘮叨一句。
寫作真的是很快樂的事情,寫書時要耐得住孤單,像個瘋子似地假裝自己有許許多多的觀眾。我希望我快樂,也希望看書的你快樂。
當年,別人告訴我的什么寫作技巧,什么該寫不該寫的人生觀念,什么文筆對于網文而言根本就是拖累而放棄了自己擅長的,假裝自己寫得通俗易懂,什么狗血不狗血的,寫了怕人笑話的……還有什么你作繭自縛,什么你沒有感情——統統見鬼去吧!
既然要寫自己想寫的書,那管那么多做什么?
盡心盡力去寫,寫得高興就好。
我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愛好,所以我先滿足自己。我想我最不可能滿足的就是高手的審美觀了,因為她的評論,我對自己產生了不自信,寫了兩本不怎么開心的書。我知道錯了,下一次寫書我不會再找她,因為我是個玻璃心,我需要的是對我自己的自信。如果一個作者無法對自己筆下的文產生自信,那這個文,基本廢了。
嘿嘿。我這個文,是我寫過的書中最好的——就算我是自欺欺人,我也寧愿這么一直自欺下去。
感謝看我文的人,我會一直帶著對你們的感恩寫下去,嘿嘿,表笑我肉麻哦,因為藍懶還真是一個肉麻狗血+生活在二次元的人。
o(∩_∩)o~~
ps:道個歉,文文到了三十萬,作者才走出自己的心結,慚愧,也是到了三十萬,安立親王掛了,故事才算真正的開始……咳咳,俺沒想過前戲會這么長,別揍我!
再ps:安立親王臭了,云云怎么還沒跳出來?